芦溪人民陪审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2012-03-30 10:05:11
在村委会开庭审理一起动物伤人纠纷案
中国法院网讯 (刘伟华)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注重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特别优势,积极运用陪审员懂社情、知民意的特点,在化解社会矛盾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3月29日,该院宣风巡回法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曾子友在该县银河镇陇田村村委会开庭,调解一起动物伤人纠纷。经过法官与曾子友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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