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无袍法官”促执行案案结事了
2012-03-28 16:45:15
     中国法院网讯 (周白云)  3月26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在陪审员积极参与下,最终圆满解决。在执行过程中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严某得知此结果后,激动得热泪盈眶,不住地感谢。

  严某与其前夫郭某于2011年4月份离婚。2011年1月,郭某向肖某借款64800元,后归还4800元,尚欠60000元未还。肖某遂将其告上法庭。吉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此后,肖某申请执行,法院将严某追加为被执行人,并查封了其名下的房产一套。严某得知此事后,情绪极为激动,提出执行异议,称该借款系郭某在外玩乐的个人债务,与其无关,且郭某的收入从未用于家庭开支,并提供了相关人员的通话视频资料。

  吉州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执行异议案件极为慎重,决定对该案进行执行异议听证,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听证。在听证会上,由法官与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经认真的合议后,认为严某提供的通话视频资料及证人证言,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证明该笔借款系郭某的个人债务。并将利害关系告知各方当事人。陪审员还建议肖某与郭某自行协商债务的偿还。

  经过陪审员与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坚称该债务系郭某与严某的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的肖某终于同意与郭某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了对郭某的执行申请。至此,这起棘手的执行案件因陪审员的积极参与,得以圆满解决,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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