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法院:“五项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
2012-03-28 14:49: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贺力平
  为强化案件质效,推进阳光司法,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司法监督优势、法律宣传优势和矛盾调解优势。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在认真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建立“五项机制”确保普通程序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100%。

  建立人员调整机制。双清法院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有2名陪审员因工作调动,不在辖区工作,还有3人因工作忙从来没有参加过一次陪审活动,法院就采取报请人大撤消对这5人的任命。同时决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选任原则,从那些热爱陪审工作、有着高度责任感和公道正派意识的人中选拔陪审员多名,从而使人民陪审员达到现任法官的两倍。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双清法院从物质、经费都保障陪审员的正常工作需要,专门为陪审员安排了办公室、办公桌椅及电脑,提高了陪审员的补助,如果是离法院较远的陪审员可以在法院解决食宿等,从经费上保证陪审员无后顾之忧。

  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通过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班,系统讲解法律基础、法学理论以及证据制度等内容,为陪审员购买书籍、学习资料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参审能力,强化人民陪审员的法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确保审判效果。

  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在保障人民陪审员陪审补助的基础上,每年对于优秀的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从而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经常性地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及陪审员所在单位沟通,反映陪审员参审的情况和陪审员的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强化陪审员的地位。

  建立陪审员常驻法院机制。双清法院在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陪审员是有固定单位和工作的,排到自己开庭审理案件时可能正好有要事不能参加,不仅影响了案件的处理,也影响了司法绩效考评的分数,双清法院就请空闲时间较多、离法院较近的陪审员常驻法院,便于应急及承担和法官送达传票、实地调查、诉前调解等工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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