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法院“阳光司法”止纠纷播诚信
2012-03-21 09:15:33
宣威法院“阳光司法”止纠纷播诚信
中国法院网讯 (鲁凤舞) 3月15日,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巡回法庭”走进倘塘,成功合并调解了一起承揽合同欠款纠纷和返还原物及赔偿损失纠纷案,不但化解了矛盾纠纷,还向倘塘镇一中学生和当地群众播撒了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
3月15日,宣威法院把阳光司法活动与开展青少年“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有效结合起来,在倘塘镇人民政府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审理活动,邀请当地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塘镇一中师生等200余人旁听。两案当事人互为原被告,徐某在孔某不支付承包房屋建盖工程欠款的情形下将其车辆扣押。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法庭决定将两起案件合并调解,并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大家以诚信做人做事为突破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一阵轮番上阵,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孔某同意返还车辆,并用徐某所欠工程款抵消其扣车行为导致徐某停运损失赔偿费。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旁听群众发放调查问卷,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倘塘镇一中学生就案件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行为展开讨论。在讨论过程中,法官就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告知学生哪些行为违法,通过法律引导青少年真诚待人,重信誉、守诺言,树立正确思想道德观。学生们热烈讨论,踊跃发言,一致认为:“双方当事人行为都有过错,如果孔某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就不会发生今天庭审一幕。”同时,他们也明白了诚信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纷纷表示以后一定要争做一名诚信守法的现代好青年。
3月15日,宣威法院把阳光司法活动与开展青少年“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有效结合起来,在倘塘镇人民政府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审理活动,邀请当地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塘镇一中师生等200余人旁听。两案当事人互为原被告,徐某在孔某不支付承包房屋建盖工程欠款的情形下将其车辆扣押。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法庭决定将两起案件合并调解,并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大家以诚信做人做事为突破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一阵轮番上阵,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孔某同意返还车辆,并用徐某所欠工程款抵消其扣车行为导致徐某停运损失赔偿费。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旁听群众发放调查问卷,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倘塘镇一中学生就案件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行为展开讨论。在讨论过程中,法官就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告知学生哪些行为违法,通过法律引导青少年真诚待人,重信誉、守诺言,树立正确思想道德观。学生们热烈讨论,踊跃发言,一致认为:“双方当事人行为都有过错,如果孔某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就不会发生今天庭审一幕。”同时,他们也明白了诚信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纷纷表示以后一定要争做一名诚信守法的现代好青年。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