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依托陪审员就地化解纠纷
2012-03-20 13:52:02
中国法院网讯 (董正远) 今年以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处理纠纷45起,调解成功39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1年4月,四川籍农民工李某在大丰某企业工地为赵某打工,2011年年底,赵某支付了李某部分工资,余款3000元赵某给李某出具了欠条,后经李某多次讨要,赵某均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拒付。
2012年3月16日上午,李某持欠条向法院要求立案,法院了解情况后告知李某,其施工的企业有人民陪审员,可以先让陪审员去找赵某了解情况,做做工作。法院干警遂电话通知陪审员张某,说明案件的情况。
当天下午,陪审员张某即先找到赵某的项目部经理,了解与赵某的工程款是否结算。经查帐,项目部已将赵某2011年12月底以前的款项全部结算。陪审员张某与项目部经理找到工地赵某,经陪审员耐心细致地给赵某做工作,赵某当场拿出3000元现金,从而了结了与李某之间的债务。
2011年4月,四川籍农民工李某在大丰某企业工地为赵某打工,2011年年底,赵某支付了李某部分工资,余款3000元赵某给李某出具了欠条,后经李某多次讨要,赵某均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拒付。
2012年3月16日上午,李某持欠条向法院要求立案,法院了解情况后告知李某,其施工的企业有人民陪审员,可以先让陪审员去找赵某了解情况,做做工作。法院干警遂电话通知陪审员张某,说明案件的情况。
当天下午,陪审员张某即先找到赵某的项目部经理,了解与赵某的工程款是否结算。经查帐,项目部已将赵某2011年12月底以前的款项全部结算。陪审员张某与项目部经理找到工地赵某,经陪审员耐心细致地给赵某做工作,赵某当场拿出3000元现金,从而了结了与李某之间的债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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