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借款起纠纷 法官巧调化干戈
2012-03-19 15:15: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奉新频道 | 作者:刘飞飞
弟弟多次向姐姐借款,后姐姐催还借款,但弟弟拒不归还。近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亲姐弟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姐弟重拾亲情。
原告左女士诉称:被告左某是其弟弟。1998年弟弟因做铝合金配件生意向其借款3800元,2007年因购房又向其借款26000元,2008年因做生意向其借款30000元,帮助弟弟支付小孩营养费1360元,2009年再次向其借款10000元。后其要求弟弟还款,但弟弟总以暂时无力还款为由拒不归还,故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弟弟左某归还借款7116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奉新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案件有调解的可能,便第一时间向原告左女士了解案情。左女士向承办法官反映,自己也不想将亲弟弟告上法庭,只是自己多次借钱给弟弟,帮其解决困难,弟弟非但不表示感激,反而拒绝还款,自己十分气愤,所以才起诉到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原告左女士真实想法后,电话通知被告左某到庭应诉,左某在电话中情绪激动,对姐姐的起诉十分不满,并拒绝到庭应诉。为了缓和左某的情绪并详细听取其意见,承办法官决定对其进行夜访。两名法官冒着夜晚的寒风前往左某家中,左某见到法官能放弃休息时间到家中帮其解决纠纷,情绪逐渐缓和,也敞开心扉向法官讲诉自己因购房、小孩生活等导致经济压力比较大,加上做生意也没有赚到钱,所以暂时无力还款。承办法官悉心向左某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道出姐姐左女士起诉的苦衷。左某对姐姐的起诉表示理解,并承诺积极配合法官的工作。
承办法官及时将左某的意思转达给了原告左女士,左女士见弟弟态度转变,心中怨气逐渐平息。经法官耐心做工作,原告左女士表示愿意再给弟弟一段时间,暂时撤回对弟弟的起诉。至此,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姐弟终于能够相互体谅,一度紧张的姐弟亲情得到缓解。
原告左女士诉称:被告左某是其弟弟。1998年弟弟因做铝合金配件生意向其借款3800元,2007年因购房又向其借款26000元,2008年因做生意向其借款30000元,帮助弟弟支付小孩营养费1360元,2009年再次向其借款10000元。后其要求弟弟还款,但弟弟总以暂时无力还款为由拒不归还,故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弟弟左某归还借款7116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奉新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案件有调解的可能,便第一时间向原告左女士了解案情。左女士向承办法官反映,自己也不想将亲弟弟告上法庭,只是自己多次借钱给弟弟,帮其解决困难,弟弟非但不表示感激,反而拒绝还款,自己十分气愤,所以才起诉到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原告左女士真实想法后,电话通知被告左某到庭应诉,左某在电话中情绪激动,对姐姐的起诉十分不满,并拒绝到庭应诉。为了缓和左某的情绪并详细听取其意见,承办法官决定对其进行夜访。两名法官冒着夜晚的寒风前往左某家中,左某见到法官能放弃休息时间到家中帮其解决纠纷,情绪逐渐缓和,也敞开心扉向法官讲诉自己因购房、小孩生活等导致经济压力比较大,加上做生意也没有赚到钱,所以暂时无力还款。承办法官悉心向左某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道出姐姐左女士起诉的苦衷。左某对姐姐的起诉表示理解,并承诺积极配合法官的工作。
承办法官及时将左某的意思转达给了原告左女士,左女士见弟弟态度转变,心中怨气逐渐平息。经法官耐心做工作,原告左女士表示愿意再给弟弟一段时间,暂时撤回对弟弟的起诉。至此,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姐弟终于能够相互体谅,一度紧张的姐弟亲情得到缓解。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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