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绿色转身 护法生态文明
——贵阳环保司法为产业升级提供法律保障
2012-03-11 10:47: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金晶 查兴田
  “我们经常不定期地来废渣场查看清运和治理情况,督促天峰公司抓紧清运旧存的磷石膏废渣,做好防渗漏工作。不能一判了之,要让损害环境的行为人真正恢复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全国首家环境保护法庭——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负责人在诉后回访天峰公司执行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07年11月,清镇市法院环境保护法庭以及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成立,两庭成立的大背景是作为贵阳市390余万市民主要饮用水源的“两湖一库”(红枫湖、百花湖和阿哈水库)受到严重污染,社会环保呼声高涨。同年12月,清镇环保法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诉贵州天峰化工公司(位于贵阳辖区外)环境污染一案,环保法庭从此进入公众视野,成为2011年“生态文明贵阳会议”上国内外参会嘉宾高度赞扬的一道亮丽风景。

  建设生态文明、助力产业升级、实现“绿色转身”是一个系统创新,相应的法律保障也要随之创新,实现生产发展和生态良好的双赢。贵阳环保两庭的成立,堪称贵阳市拿起法律武器保护“青山绿水”的一大创举。临危受命的环保两庭创新法律手段,加强诉前介入和诉后回访,制定实施环保案件全程跟踪执行回访制度,要求案件承办法官必须到污染现场回访,督促被告履行判决情况,一旦发现被告消极履行、敷衍了事,就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切实保证判决执行“不落空”,彻底根除污染源头,消除二次污染,这为全国环境保护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鉴。

  贵阳环保两庭成立4年多来,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加快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速度,提升环保工作的执法力度,依法审判执行各类环保案件500余件,判处了一大批破坏环境的犯罪分子,形成了“违规违法开发,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的良好氛围。

  如今,在环保法庭不间断地跟踪回访执行中,天峰公司自行修建的废渣液回收处理装置已投入使用,运出的废渣可以变“废”为“宝”,用作其他用途。以前这里堆放的废渣足足有15层楼高,全部清运完毕可能要2至3年时间,现在还剩下百万吨正在继续清运。另外,天峰公司正准备挖两条沟,废渣液入沟后通过酸碱综合,可以用来浇灌农作物。

  环保案件回访执行还只是人民法院诉讼内的事情。贵阳环保两庭在庭审外加强能动司法,当好“法律参谋”,成功促成该市跨行政区域生态补偿的尝试。在天峰公司案执行中,贵阳环保两庭积极与贵阳市政府沟通协调,由贵阳市财政向天峰公司帮扶专项资金170万元(由原告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监管使用);同时,环保法庭还督促原告向省级有关单位申请,由贵州省环保厅和国家环保部对天峰公司提供专项资金500万元。这一系列的投入再加之被告自身的企业资金,使判决得以履行,红枫湖治理效果初步显现。据监测,红枫湖水质明显转变向好。

  保住青山绿水,既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也和老百姓的利益一脉相承,要求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高效益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也要求法律的有效监督和有力管制。也正是贵阳环保两庭的有效运行和监管,近年来贵阳市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过程中,主动放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要求的项目达500多个,资金450亿元,贵阳环保司法为快速推进“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表明贵阳“为了绿水青山,宁舍金山银山”的决心和勇气。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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