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三服务为畲乡经济“舒筋活络”
2012-03-07 10:02: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州频道 | 作者:邱何娟
福州中院为畲乡经济舒筋活络
  3月6日,薄雾环绕着静谥地畲族村庄——罗源县白塔乡南洋村的广播里有人唱起了畲族山歌。原来,村民们正在用最传统最热烈的方式欢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们来到这里,为他们的畲乡经济“舒筋活络”。

  自福州市部署“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活动(简称“三服务”活动)和省法院部署“司法走转改”活动以来,如何更好的察民情、集民智、解民忧、化民怨,成了福州中院的法官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2月25日,曾作为人民陪审员的南洋村驻村干部周孙熙,向经济审判庭的法官们传递了一则信息,人均收入仅为5000元的畲民们成立的三个农村合作社,种植金银花、花菇、饲养生猪,目前,这些村民们寄予厚望的经济项目都到了“收获”的季节,而村民们却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在内部管理、对外经营上犯了难。

  福州中院许先丛院长得知后勉励道“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人民法官就应当切实树牢群众观点,转变司法作风,回应群众关切。”

  法官们立刻行动了起来,依靠经济审判庭市级青年文明号这一载体,为更好的做好司法服务拟定了服务畲乡经济的司法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协助对专业合作社或村民对外经济活动中所签订的各类合同予以审查把关,以完善合同条款,防范合同风险,并解答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印发涉经济纠纷常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普法宣传资料,进行现场法律咨询、普法专题讲座;及时协调和处理民事纠纷,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减少双方讼累,共建和谐农村;强化司法指导,不定期调研农村法治建设的热点问题,并结合本村实际提出相应司法建议和对策,帮助村组织建章立制,依法管理等等。并在于驻村干部周孙熙沟通、完善后,决定与南洋村签订为期两年的司法服务协议。

  得知法官能长期、主动的上门服务,畲乡的村民们高兴极了。3月6日上午,早早的就聚到了村部,还自发的用唱山歌这一畲乡最朴素而热烈方式来表示他们的喜悦心情,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两个月前签的供销合同,现在价格涨了很多,我能要求修改合同吗?”“2004年我把钱借给了别人,一直讨都讨不回来,现在还能要吗?”,“我给一个建筑工地供了好几十车的沙,可以把工地给我的凭据弄丢了,还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吗?”在法官讲授了合同签订、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等与南洋村农村合作社密切相关的几个法律知识后,村民兰学辉,兰德朝等热切地提出了自己的问题。福州中院经济审判庭的林秀榕副庭长微笑解答后,说“今后,你们在生活中有任何法律疑惑,都可以打我们庭的青年文明号服务电话,我们将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答疑解惑,服务畲乡经济发展,把法律服务延伸下去,持续下去。”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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