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腔热情,只为纠纷早化解
——记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胡家法庭人民陪审员周武、陈芬
2012-03-07 09:54: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路晓刚
  去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胡家法庭打过官司的人通常会看到审判席上坐着两位不穿法官服的审判人员。他们会在审判过程中对当事人提问一些案件相关问题,在法庭调解或庭外调解时对当事人提出的各种法律专业问题总能耐心地进行解答。这就是宣汉县人民法院的“编外法官”——陪审员周武、陈芬。2001年6月,经基层组织推荐,宣汉县胡家镇龙潭社区居委会的周武同志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县人大组织的陪审员统一选拔考试,并被宣汉县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2007年7月,胡家镇六桥社区的陈芬同志同样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考试,光荣地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工作以来,周武在胡家人民法庭与主审法官一同组成合议庭,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000余件,陈芬参加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也达1000多件。如今,他们还在这个充满希望的舞台上辛勤地耕耘着……

            周武,把法庭当家的陪审员

  “我既然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就要对当事人负责,协助主审法官把每件案子处理好。”这是人民陪审员周武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十一年前,周武还是胡家镇龙潭社区居委会的一名普通干部时,就经常帮社区群众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当邻里发生纠纷,人们不是先去找居委会或者上级组织,而总愿意找他来当“中间人”调和矛盾。在帮群众调解矛盾的过程中,周武自觉光靠乡规民约去说服当事人,往往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矛盾解决的不好,有的人情绪激动还会闹到家里去。群众不买账,家人不理解,使得周武有了学习专业法律知识帮群众化解纠纷的念头,并最终通过自己的勤奋好学成为了一名正式的人民陪审员。

  爱好是最佳的老师,热情是最好的动力。周武坚信,只要拥有对群众的一腔热情,就能在处理纠纷时得到当事人的理解与认可。2009年7月的一个周日,一位来自离法庭百里之外的宣汉县最偏僻的红峰乡的老太太来到法庭,说是他家的宅基地被邻居建房时占了几十个平方,要来法庭讨个说法。七月的正午,骄阳似火,炙烤的大地直要冒烟。人在太阳下站几分钟就会头晕目眩。当得知老人家是走了两个小时山路,然后搭乘四十分钟的摩托车,再乘坐一个小时班车才到胡家法庭时,周武的眼眶湿润了,当即给老人家安排食宿并告知法庭负责人相关情况。老人家终于在周一把诉状递到法官手中。这件事之后,周武主动向法庭庭长提议,胡家法庭辖区很多偏远山区的老百姓不知道法庭周末休息。有的当事人在遇到困难时,双休日来法庭立案,却不得不白跑一趟。为了便利群众诉讼,他愿意周末义务值班,帮群众答疑解惑。这一提议很快得到赞同。如今已是龙潭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的周武工作已然很忙,但是每逢周末,只要居委会和家里没有特别紧急的事,他就会呆在法庭接待当事人。这一习惯他一坚持就是两年多。胡家法庭现任庭长吴志经常开玩笑说:“每周七天,我当五天庭长,老周当两天。”

          陈芬,女陪审员撑起半边天

  说起陪审员陈芬的为人,在胡家法庭与她有共事经历的人都会翘起大拇指。他对同事热情,对工作认真,对当事人尤其耐心。

  今年37岁的陈芬原是万源人,后嫁到宣汉县胡家镇,现在已经是一个12岁小学生的母亲了。自2007年7月到胡家法庭担任陪审员一来,陈芬一直虚心学习,兢兢业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虽不是正式法官,但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认真履行着法官的职责。2012年1月12日,年关将近,一大早,胡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饶某诉焦某离婚纠纷一案。这是一起公告案件,被告焦某并未到庭参加诉讼。当庭审刚刚结束时,被告焦某的母亲匆匆忙忙来到法庭,要求原告饶某归还结婚时焦某给饶某的彩礼4000元。饶某坚称这是自己与焦某之间的事情,外人即使是焦某的母亲也无权干涉。焦某母亲称自己儿子在外务工,无法联系,自己作为一家之长就要代表儿子要回4000元彩礼。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从言语冲突差点演变为肢体冲撞,气氛一时剑拔弩张。当了解到饶某与焦某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四五年来一直未共同生活,且现在焦某在外务工、无法联系,焦某母亲一个人生活,无人照料时,陈芬对双方展开了说服工作:“你们本是一家人,虽然现在不在一起生活,但那份自家人感情的纽带还在,不就是4000块钱的事情嘛,以后大家还要低头不见抬头见呢,何必把关系搞得这么僵?为了点小事,值得吗?”一番话说得双方的激动情绪稍稍放松了。看到双方情绪都有所缓和,陈芬便趁热打铁,继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饶某同意一次性归还婆婆4000元彩礼,这对昔日的冤家婆媳最终握手言和。

  2011年以前,陈芬一直是胡家法庭唯一的一位女性陪审员。作为女陪审员,与女性当事人沟通起来有着自然的优势。在业务上,她不仅勤奋好学、力求上进,在处理诸如家庭、邻里纠纷时也很有一套办法。这与她来自基层群众,了解群众心声有一定的关系,也与她对群众的那份耐心认真、对工作的一腔热情密不可分。很多法官不由得感叹:法官对当事人讲法律规定,有时还不如陪审员跟当事人拉家常、讲道理来得快。

              兰在幽林亦自芳

  陪审员来自社会各阶层,生活在当地,最了解本地风土人情,对各种纠纷都有比较直接、全面的把握,加上他们也具有一定的专业法律知识,在参加案件审理时,能展现法律亲民的一面,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利于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这也是陪审员制度的价值所在之一。但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陪审员一般只能长期在当地参加案件审理,应了那句老话: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因为工作需要,人事变动,胡家法庭的干警换了一茬又一茬。周武、陈芬还在胡家法庭陪审员的岗位上默默地坚守着。多年来,胡家法庭连年被上级部门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十佳人民法庭”、“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等等,谁能说这中间缺的了这些“编外法官”的一份辛劳呢。

  担当一份责任,奉献一份力量,收获一份快乐,赢得一份肯定。周武、陈芬两位陪审员正是有着这份对群众的热情、对法律工作的热爱,在人民陪审员这个在外人看来并不起色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力量,耕耘着自己的人生,也收获着老百姓对他们的那份信任与尊重,而这恰恰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为珍贵的。

(作者单位: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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