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快乐
2012-03-07 09:21: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干东
  我在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多年,每日案牍劳形难有闲暇。如今调到研究室从事宣传报道,才偷得浮生半日闲,总觉得应该写点什么,遂写下点滴自己所想。

  古今中外,能青史留名者总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普通的,历史的匆匆过客而已。因此大多数人都与功成名就有一定距离。绝不会有这样一件事情能让大家都功成名就,过去不曾有,将来也不会发生。

  谁比谁更快乐?快乐是人的内心需求得到满足的心理反应。所以不要和别人攀比,比谁的目标更宏大。虽说志当存高远,但你如做不到,也就不会获得快乐。不必为自己的目标比别人小感到不好意思,达到就是成功。成功有大小,快乐却是一样的。

  我们是人民法官,追求的目标是“案结、事了、人和”。只要我们在审判工作中达到这一目标,就是成功,就能够从中真正获得快乐。我们虽然在职业生涯的道路上,并不是每一次坚持都会有人看到,每一点付出都能得到公正的回报,每一个善意都能被理解……,但我们没有忘记追求的究竟是什么,没有忘记是什么能使我们快乐。

  我们人民法官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保卫者,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把每一个工作岗位都当成奋斗的舞台,把每一项本职工作都作为奉献的机会,矢志不渝地追求“案结、事了、人和”的终极目标,就会每天拥有好心情,每天拥有快乐。

  祝愿全国所有人民法官都能够实现自己的追求目标“案结、事了、人和”,快乐每一天,开心每一刻!
责任编辑:马尚田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