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以听证会结果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依据
2012-03-06 11:29: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程晓杰 陈存怀
日前,按照信访当事人的要求,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办主任余江涛主持下,该院信访办在西安市未央区政府召开了刘某信访问题听证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近30人,对刘某信访问题进行评判。与会人员纷纷说:“这种形式真正是替群众办事,有助于问题解决”。
刘某因宅基地与邻居刘某发生纠纷,不服汉城街道办事处的处理决定,诉至法院,未央区法院、西安市中院均判决其败诉。刘某向西安市中院申诉,西安市中院驳回申诉,他又申诉至陕西高院。陕西高院指定西安市中院再审,西安市中院维持原判。刘某再次申诉至陕西高院,陕西高院驳回再审。此后,刘某仍然不服,多次赴上访。
与会人员听取了刘某某的诉求和理由,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省人大信访办副主任马明斌、陕西高院信访办主任余江涛、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高漫、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法学教授王德星、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常委陈严以及西安市星火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表、汉城街道办某村村民代表等,作了积极发言。通过听证讨论,事情更加趋于明晰,认识更加趋于一致,为信访问题的最终解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与会人员认为省高院解决信访问题采取听证会的方式好,认为真正是从群众观念出发,有利于信访案件的化解。
3月2日上午,在余江涛主任的主持下,陕西省人大信访办副主任马明斌、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高漫、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法学教授王德星、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常委陈严来到陕西高院座谈,围绕“未央区政府到底有无过错,刘成义诉求是否成立”,展开了热烈讨论。他们各自结合自己专业特点、知识和经验,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余江涛主任作了总结讲话,认为大家的发言很好,对解决这个问题很有启发和帮助。
据悉,陕西高院将以听证会结果作为解决该信访问题的依据。
刘某因宅基地与邻居刘某发生纠纷,不服汉城街道办事处的处理决定,诉至法院,未央区法院、西安市中院均判决其败诉。刘某向西安市中院申诉,西安市中院驳回申诉,他又申诉至陕西高院。陕西高院指定西安市中院再审,西安市中院维持原判。刘某再次申诉至陕西高院,陕西高院驳回再审。此后,刘某仍然不服,多次赴上访。
与会人员听取了刘某某的诉求和理由,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省人大信访办副主任马明斌、陕西高院信访办主任余江涛、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高漫、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法学教授王德星、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常委陈严以及西安市星火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表、汉城街道办某村村民代表等,作了积极发言。通过听证讨论,事情更加趋于明晰,认识更加趋于一致,为信访问题的最终解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与会人员认为省高院解决信访问题采取听证会的方式好,认为真正是从群众观念出发,有利于信访案件的化解。
3月2日上午,在余江涛主任的主持下,陕西省人大信访办副主任马明斌、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高漫、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法学教授王德星、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常委陈严来到陕西高院座谈,围绕“未央区政府到底有无过错,刘成义诉求是否成立”,展开了热烈讨论。他们各自结合自己专业特点、知识和经验,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余江涛主任作了总结讲话,认为大家的发言很好,对解决这个问题很有启发和帮助。
据悉,陕西高院将以听证会结果作为解决该信访问题的依据。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