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法院“三优一精品”评选检验质量考量水平
2012-02-23 15:24: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杨怀荣 吴振泉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全市法院审判质效“三优一精品”评选活动结果于日前揭晓,评选产生了14个优质庭审、11篇优秀文书、精品案件7件和审判质效优胜集体8个及优胜个人14名。入选的“三优一精品”案件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和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案件。

  去年,三明市两级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47729件。这些案件中哪些具有示范作用、哪些案件是精品?为此,三明中院开展“三优一精品”评选活动,旨在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检验案件质量,积极探索庭审方式等改革创新,树立司法权威,发现和培养专家型法官。评选前,不设定具体名额,经各法院初选推荐后,由资深法官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三明中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沈小放介绍说,每个入选案件,要经过卷宗质量、实体裁判、办案程序、裁判文书等5大方面68项细则的逐一考验,细致到文书中的一个错字、漏字、病句。获评案件要求是能对同类案件的审判起示范和导向作用;对于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的,需运用法理精神和先进的司法理念,结合实际效果精心审理,社会公众关注的案件;社会效果突出的,裁判结果与促进生产力发展、弘扬先进文化、确保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并对社会起到教育、引导或警示作用的案件。

  评选活动对办案法官也有着严格要求。要求法官在审理中有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公正意识和公仆意识;高度负责、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庭审优质高效;庭审能够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审理,审判技能精湛,审判长驾驭庭审能力较强,庭审活动秩序井然,能抓住案件的重点开展法庭调查;能够充分反映出法官的道德修养,良好的司法作风和职业形象。化解矛盾水平突出,审理案件公正;法律文书要表述规范、正确,归纳准确、全面;表述清楚、明确,认定事实清楚,归纳诉辩意见和争议焦点问题全面准确,说理充分透彻,具有一定新颖性,对同类案件指导性突出。

  从评选结果来看,评选出的“三优一精品”案件中,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结果正确,审理程序合法,案件讨论认真,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高,充分反映了全市法院近年来全面落实阳光司法要求,不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不断加强能力建设,较好地实现了司法公正、促进了和谐司法。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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