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受理 引入听证 先予执行
鞍山“三分法”妥处房屋征收拆迁案
2012-02-07 15:43: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之库 严怡娜
  记者近日从辽宁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积极立案受理、引入听证程序、依法先予执行“三分工作法”指导基层法院妥善处理房屋征收拆迁案件的做法将在全省法院推行。

  针对各县区动拆迁案件较多、易引发纠纷的实际,鞍山中院提出“三分工作法”,分类进行指导,妥善化解矛盾。对部分被拆迁人索要高额补偿费拒不搬迁人员,政府以排除妨碍起诉的,积极立案受理;将听证程序纳入拆迁非诉执行案件工作,以程序公开树立司法公信;涉及项目建设开工和居民回迁情况紧急的,经原告申请,依法裁定先予执行。据了解,海城市人民法院运用上述方法化解此类案件223件,帮助政府清理土地上百亩,十余个超亿元的建设项目落地开工;台安县人民法院协调政府等部门就立案的37件案件,先后召开8次司法听证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详细阐明法律政策,案件得到全部解决。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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