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晴雨表”和“风向标”的示范引领作用
宁夏建设兴庆区法院为“综合性示范法院”
2012-02-04 14:38: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崇华
2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来到联系点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他指出,通过建设“综合性示范法院”,以期达到示范、引领和带动全区法院整体工作新发展的目的,全面开创宁夏法院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新局面。
兴庆区法院作为宁夏首府银川市核心区法院,受理案件类型多、数量大、复杂疑难程度高。2011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990件,占宁夏各级法院案件总数的10%以上,案件数量居宁夏各级法院之首,成为宁夏法院的“晴雨表”和“风向标”。该院探索建立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案件质量监督体系、机关效能建设体系、廉洁司法自律体系“四位一体”内控机制,“五四三二一”少年法庭综合审判模式和“一制度四结合”回访帮教模式,“双轨四段六分离”执行模式,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小额速裁法庭等走在宁夏法院前列。该院先后荣获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自治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等称号,连续两年被宁夏高院命名为全区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
兴庆区法院作为宁夏首府银川市核心区法院,受理案件类型多、数量大、复杂疑难程度高。2011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990件,占宁夏各级法院案件总数的10%以上,案件数量居宁夏各级法院之首,成为宁夏法院的“晴雨表”和“风向标”。该院探索建立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案件质量监督体系、机关效能建设体系、廉洁司法自律体系“四位一体”内控机制,“五四三二一”少年法庭综合审判模式和“一制度四结合”回访帮教模式,“双轨四段六分离”执行模式,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小额速裁法庭等走在宁夏法院前列。该院先后荣获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自治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等称号,连续两年被宁夏高院命名为全区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
责任编辑:裴夏静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