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基层基础建设
黑龙江开展“院长下基层、审判维稳定”活动
2012-01-31 15:45: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吕爱哲 段春山
  1月30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和部分院领导深入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代表省高院党组亲切看望了在这里工作的基层法院干警,向他们致以新春的祝福,并与部分干警就基层法院如何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办案质效进行了座谈,对今年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进行了调研,开启了“院长下基层、审判维稳定”活动。

  张述元指出,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营造和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全省法院的重大政治任务。基层法院是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反映总体审判工作的晴雨表,做好基层工作至关重要。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以提高办案质效为重点,以维护和谐稳定为目标,全面推进基层法院工作,努力实现办案质量高、办案效率高、办案效果好。

  张述元要求,各基层法院要在提升办案质效上下工夫,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上见实效,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深入开展岗位全员大培训,深入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向能力要质效,向管理要质效。工作重点要突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化解涉诉矛盾、保稳定上提升办案质效,认真处理好信访案件、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执行案件,加强司法办案的稳定风险评估,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的诉讼利益,坚决防止司法办案引发不稳定因素;二是在服务大局、促发展上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的能动性和实效性,为全省经济快发展、好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三是在司法为民利民、促和谐上提升办案质效,要从维护公平正义出发,以满足群众需要、方便群众诉讼为切入点做好审判工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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