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法院抓好“四环节”做好信访源头治理工作
2012-01-18 10:08: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东营频道 | 作者:张甜甜
近年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抓好“四个环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和辖区的稳定。
抓好立案环节。加强立案指导工作,在立案大厅给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宣传手册,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使当事人对诉讼方式有了充分了解,对诉讼风险有了合理认识,对诉讼后果有了合理预期。对涉及人数众多的集团案件,对立案情绪大的案件做到早沟通,早预防。
抓好审判环节。全面施行阳光审判,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允许公民在开庭当日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旁听庭审;坚持依法公开审理,严格适用程序性法律法规,规范法庭纪律,释明义务、裁判文书制作等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公开开庭,举证,质证,公开宣判,切实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最大限度消除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抓好作风环节。深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与每个法院工作人员签订廉政责任书,从解决办人情案、关系案、泄漏审判秘密等问题入手,严肃审判纪律,从作风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抓好救助环节。对特殊群众和困难群众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对困难的群众做好延伸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困难救助,帮助当事人走出困境。另外每年对部分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走访慰问,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其救助。
抓好立案环节。加强立案指导工作,在立案大厅给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宣传手册,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使当事人对诉讼方式有了充分了解,对诉讼风险有了合理认识,对诉讼后果有了合理预期。对涉及人数众多的集团案件,对立案情绪大的案件做到早沟通,早预防。
抓好审判环节。全面施行阳光审判,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允许公民在开庭当日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旁听庭审;坚持依法公开审理,严格适用程序性法律法规,规范法庭纪律,释明义务、裁判文书制作等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公开开庭,举证,质证,公开宣判,切实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最大限度消除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抓好作风环节。深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与每个法院工作人员签订廉政责任书,从解决办人情案、关系案、泄漏审判秘密等问题入手,严肃审判纪律,从作风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抓好救助环节。对特殊群众和困难群众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对困难的群众做好延伸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困难救助,帮助当事人走出困境。另外每年对部分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走访慰问,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其救助。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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