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的内敛与外张
2012-01-04 11:19: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建国
  洞悉“文化”一词,其自身蕴含着难以清晰厘定的意蕴和内涵。大致来说,文化包容了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等等诸多方面。顺理成章的,法院文化也在包容和涵盖过程中体现着事无巨细和包罗万象的特质。

  万物都是一个对立统一的复合体,对立中包含统一,统一中渗透对立,并在前行中酝酿、发酵,一往无前,无穷无尽。法院文化也是在对立与统一中不断焕发着自己的勃勃生机,在其内敛与外张的博弈中,司法前行的轨迹悄然映入眼帘。法院文化彰显着独具特色的司法魅力,这种魅力中弥漫着对公平正义希冀的气息。

  抑或说,内敛代表保守,外张略带狂放,似乎二者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未有丝毫的牵连性。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都是在矛盾中存在并成长,法院文化也不例外。这种内敛与外张的对立统一特性渗透于法院内部的微观与宏观之处,更贯穿于法院司法运作流程的各个环节。可以说,法院文化在张弛之间早已将法院的一切尽收眼底。

  虽然法院文化涵盖了其自身难以酌量的细微与庞大,但笔者认为法院文化主要在两个维度彰显着内敛与外张的守恒,在法官与裁判文书的交映中,二者将法院文化演绎的淋漓尽致,而公平正义的气息也正是在这种演绎过程中悄然酝酿挥发,并最终达致“当事人的家门口”。

  毋庸置疑,文化总与司法相伴而行,相互影响并互为自身发展的动力源泉,因此法院人身上彰显的文化色彩也为司法镌刻上了深深的符号。独特的职业素养给司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标准,使其身上散发着别具一格的文化气息。细细品味,其实法官自身具备着“双重人格”的特性,一柔一刚的秉性中承载的是法律的使命与责任,更彰显着刚柔并济的文化内涵。法官的内敛品行中大有细腻、慰籍等等柔性的韵味,而外张过程中却将刚性的裁决、惩罚等等溢于言表。在个案的裁决中,法官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始终伴随左右,并逐渐寻觅着案件最佳的平衡点,将最真的法、理、情进行着精准的阐述和推敲。

  除此以外,裁判文书中的点点滴滴也凝聚着文化的精髓,并透着文化的活力。优秀的裁判文书不仅靠法官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文字功底作为支撑,更需法官独特的思想内涵与个案契合的“巧劲儿”。从当事人的角度去领略司法文书的风采,往往感受到的只是文书的外张性,呈现在其眼前的大都是文书的事实认定以及说理裁决。而站在司法者角度去审视裁判文书,我们更能体会到法律推理过程的不易和艰辛。可以肯定,法官将法律精髓深深嵌入每个迥异的个案中,不仅需要超乎寻常的能力与素养,更需要睿智与冷静的思维范式为其裁决的依附和支撑。在当事人与司法者不同的视野中,裁判文书的内敛性与外张性跃然纸上。

  当然,法院文化包罗万象,无法一一赘述,笔者只是就其部分内容进行了阐述。领略法官自身及其裁判文书的文化精髓,内敛与外张的平衡下,正义早已悄然归位。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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