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篷法庭走出来的法官
——记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徐荣亮
2011-06-08 14:32: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睿
他给人的印象儒雅、内敛、书生、谦和、真切、低调。他始终认为,先做人后做事;他始终认为,只有精神上强大、富有的人才能更好的帮助别人;他始终认为,作为一名法官,只有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办好案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他的司法信念是:做一名好法官,不光是办经得起质量考评和时间考验的的案子,还要案结事了平稳落地,化解当事人心灵深处怨结,魔术般地抚平昔日创伤。他就是徐荣亮,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2006年和2010年两次被评为江西省“优秀法官”,2010年6月,被提拔成为瑞昌市人民法院最年轻的领导班子成员,法院党总支第一支部书记。
为人低调与人无争 潜心钻研法律知识
1973年12月,徐荣亮出生于江西瑞昌。1993年8月,20岁不到的他毕业后分配到瑞昌市人民法院工作至今。他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党组成员,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工作、为人低调、与人无争。他从书记员到审判员整整十年时间,十年里他潜心钻研法律知识,用理论指导实际,在办案过程中总结经验。他为人谦虚善于学习,从老法官的言行处事中学习他们的优点,分类处理。他有一个习惯,每天睡觉前都要回顾一遍当天所做的事,哪些方面是做的比较好的哪些方面是处理的不够的,日积月累日臻完善。
从小懂事的他为了给弟弟妹妹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他选择报考江西省司法学校。1993年7月,徐荣亮从中专学校法律专业毕业,8月便分配到瑞昌市人民法院工作。参加工作后他就喜欢上自己的工作,一方面能通过工作向群众宣传所学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他的工作能够化解很多社会矛盾。他认为找到了人生的坐标,能够实现人生的价值。
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他越来越强烈地意识需要提升自己的知识结构,业余时间他潜心学习法律知识,先后通过自学考试完成法学专业的大专和本科课程。自学考试全凭自己学习没有指导教师,但他却执意要选择自学考试。他对身边的人讲,我不能放下我的工作去专门学习,另外我学习法律知识不是追求学历而是对知识的渴求,考试刚好就是检验我学习的效果。1999年,他顺利拿到了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晚上或者周末的休息时间,却常常可以在他的办公室看到他。他不是撰写法律文书,就是钻研法律知识,为了在文书中能够更准确的表述,有时他要查找很多资料。他说,现在我国的法律正在不断的修正完善,这也要在我们的法律文书中体现出来。
经过地震洗礼 完善法官使命
2005年11月26日8时49分,瑞昌发生里氏5.7级地震,是我国东南内陆地区百年不遇的中强地震,据统计,地震造成瑞昌市42万人受灾,32.5万人转移安置,直接经济损失达29亿元。地震发生后,国家民政部常务副部长贾治邦,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回良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后到地震灾区深入到医院、学校、灾民安置点、食品监测站等,转达党中央、国务院对受灾群众的亲切关怀。由民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水利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卫生部、中国地震局、国家扶分办等组成的国家十部委救灾工作组到瑞昌市考察实地察看灾情和转移灾民安置情况,慰问灾区群众,鼓励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身边发生的地震使徐荣亮深刻地感受到灾难的可怕和人间的真情,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亲临灾区对每一个受灾的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鼓舞。作为党员徐荣亮深知不能靠等,他意识到身上的使命感和负责感,他要立即行动起来重建家园、重建法庭,重新投入日常审判工作。
“帐篷法庭”在这次地震中首次被媒体所使用,正是这种顽强的精神鼓舞着灾区人民和全国广大关心灾区的民众。他始终认为,只有精神上强大、富有的人才能更好的帮助别人。此后,凡有地震捐款,徐荣亮总是冲在最前面,他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们经受过地震灾难并接受过援助的人更应该懂得去帮助别人。”
与当事人长幼相称 做群众贴心人
民一庭是法院接待当事人最多又最难的地方。哭哭啼啼的有,怒气冲天的有,携老带幼的有,拄拐杖吊胳膊的有。无论是怎样的,徐荣亮都满面笑容热心接待,一边请坐、一边倒水,倾心细听,和言规劝,耐心解答,平息当事人的怨气、怒气,解除当事人的疑惑和担忧。他热心接待每一位当事人,与他们交朋友。徐荣亮是土生土长的瑞昌人,他爱与当事人长幼相称,拉近与他们的距离,做群众的贴心人。
徐荣亮要求庭里每一位同事都要做到脸带笑容热心接待当事人,一边请当事人坐、一边倒上茶水,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他认为态度决定一切,很多时候当事人情绪就是被一些小事所激化,如果他们在我们这里能够得到尊重、公正、平等地对待那就能更好地进行沟通,从而快速地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2010年4月的一天下午,被告汪爱荣因离婚案不服判决,一边哭一边骂的跑到徐荣亮的办公室。“汪大姐你来了,请坐。”徐荣亮笑着请她就坐,并递上一杯热水,推心置腹地与她沟通。汪爱荣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因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后,法院依法作出的离婚判决。徐荣亮一边耐心细致地给她讲解法律规定,一边了解她的诉愿,两个多小时的沟通,汪爱荣的心结终于被打开。事后徐荣亮又借外出办案之便上门回访,汪爱荣很服判。
平等地与当事人聊天、倾听他们的诉愿与他们交朋友,是徐荣亮一直坚持的工作原则。他还按当地的称呼与当事人长幼相称,使当事人能很快地敞开心扉与他交流。徐荣亮认为准确地了解当事人的内心诉愿才能对症下药,及时处理、化解矛盾。他的这一做法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赞誉,成为群众喜爱的贴心人。
调解优先案结事了 魔术般抚平纷争
徐荣亮是一个有耐性、负责感强、主动、善于同当事人沟通的好法官,他主张调解优先的原则。民一庭常常会接触一些琐碎而复杂的小案,可就是这些小事背后却潜伏着大隐患,处理不好,就会酿成大祸。但是的不管大案小案徐荣亮都一视同仁,他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义不容辞”。正是通过一件件小事践行一个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宗旨。
他很务实,在庭里永远是一个老大哥的形象。作为一庭之长他对人宽容、大度,他认为一起共事要团结、和睦、相互帮助。庭里的案件最先分到他的手里由他来统一分配的,而他却根据本庭法官的办案能力,把简单的案子给经验不太足的新法官办理,总是把“烫手的山芋”留给自己。
徐荣亮对每一件案子都不厌其烦的做调解工作,他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他每次接手案件先自己进行充分地分析,然后分别约见当事人到他的办公室聊天喝茶,像老朋友一样,在聊天中进行调解。
“虽然调解费时费力,但只要用心去做,能收到很好化解矛盾的效果,抚平双方当事人因纷争留下的创伤,我觉得一切都值得。”长期的司法工作实际,让徐荣亮有了很多的感悟。他认为调解是消除双方积怨,化解纠纷的一种最有效的办案方式,通过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分析案情、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和促成当事人和解。当然在调解中,他做到公心、耐心、细心、真诚,不厌其烦,不辞辛苦。他办理的案件都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为继承遗产兄弟多年反目成仇,经他耐心细致调解兄弟冰释前嫌、重修旧好。
说起徐荣亮的调解本事,不管是当事人、律师,还是领导、同事,无不交口称赞。经常有同行缠着向他讨教调解经验,但他总是谦虚地笑笑:“没啥经验,要说有吧那就是多用点心罢了。”
五年来,徐荣亮承办民事案件2000余件。民一庭包括他本人共3位法官,2位其他工作人员,2010年全庭共办理案件近360件,徐荣亮承办72件案件,另担任审判长30件。他所承办72件案件中调解撤诉47件,调撤率达65%。所结案件没有被上级法院或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过。
依法依理 准确断案
经过分析和与当事人的深入接触确定不能调解的案件,徐荣亮立即准备开庭审理。他善于抓住案件的重点,还原事实真相,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准确作出判决。
他在受理一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件中,遇到棘手的问题。一是受害者的两次检查结论不同,如何采信;二是当事人在起诉前达成协议其效率如何界定;三受害人的赔偿标准是按城镇户口还是按农村居民相关标准进行计算残疾赔偿金问题。
徐荣亮经过认真分析很快形成对此案三个焦点问题的意见:原告陈某左侧背部被土墙砖砸伤后,先后得出两种结论,由于后一次检查与前一次检查的部位是同一处,被告没有提出证据证明原告在两次检查期间该部位再次受到伤害,且从医学常识和常理来看,最后原告损伤的检查结论为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是可信的,故对第二次检查结果予以确认。关于当事人在诉前达成协议的效率问题他认为,该协议是原告在第二次伤情诊断之前达成的,显然原告是基于对自己伤情的重大误解,原告在得知真实伤情后,提出新的要求,后又提起诉讼,应视为其对协议提出撤销或变更。原告的这一意思表示,有事实基础,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在受害人的赔偿标准是按城镇户口还是按农村居民相关标准进行计算残疾赔偿金问题让他犯难。经过多次仔细调查徐荣亮认为,虽然原告系城镇户口,但原告从事农业劳动,生活、居住在农村,故原告残疾赔偿金标准应按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计算。所以此案才有城镇户口按农村居民相关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问题。
徐荣亮在分析该案件时仔细研究、还原了案件事实,充分考虑到了被告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和原告的内心期望。该案判决后,原、被告双方服判未上诉。宣判时,原告说“徐法官就像文曲星一样,判得好,判得准,我发自内心服判”。
一心为民促和谐
2011年4月,徐荣亮多次接待了一位来访者。来访者王某,2011年1月底刑满释放回家,虽说是回家但其无家可回。2008年其犯罪被瑞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8年底其在监狱服刑时,其妻起诉与其离婚,经法官调解约定:儿子同其妻一起生活,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王某的一半赠予其子,另一半为其妻所有,出狱后,其不得居住该房屋。
王某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便认为当时调解不公不服该调解,多次找原承办法官质问。该法官现在民一庭工作,徐荣亮了解情况后主动接待王某。徐荣亮要求原承办法官进一步协调该纠纷,由于双方意见不能固定、随意反复变动,原承办法官协调双方矛盾仍然未得到解决。徐荣亮便引导王某依法提出诉讼,法院依法立案后再进行处理。王某情绪激动,表示不要法院处理,由其自己解决。说话间眼露凶光,流露出要报复前妻和原承办法官。徐荣亮义正言辞,并善言相劝。当得知其无钱时,他主动与司法局联系,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免费提供律师,并为其申请免交诉讼费。
考虑到该案的复杂性、特殊性,徐荣亮决定亲自办理该案,组织双方重新进行调解。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基本达成调解意见,但王某前妻却提出要回去商量再说。只好与双方约定下次到庭时间。细心的他见王某在开庭笔录签完字后恼怒离去,直觉告诉他情况不对,他决定留下王某前妻继续做工作,经过再三努力王某前妻终于同意定下该协议。徐荣亮便通知王某的法律援助律师与王某一起返回。后又经过1个多小时的反复沟通,终于双方签定了调解协议。
事后,王某的援助律师称赞徐荣亮心细如针,如果不是及时发现王某的情绪变化可能酿成一场大祸。王某在离开法庭后就守在法院大门外等待其前妻出来,说搞掉其前妻算了。徐荣亮听后思绪良久,由衷感到民事案件无小事,唯有竭力而为之。
徐荣亮是一个生活朴素的人,他淡泊、简单,对衣着和美食都没有什么追求。但他却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挚爱的审判事业中。下班后,大部分人都投入到美好的生活中,但徐荣亮情愿把闲暇的时间用来嚼一嚼啃一啃案子里的每个字、每个细节,他感受到的是乐趣!徐荣亮说:不断地充实自己,不断地探索就会得到无穷的快乐。但他深知,单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希望有更多的热爱法律有识之士人投身到工作中来,中国的法制之路任重道远。
为人低调与人无争 潜心钻研法律知识
1973年12月,徐荣亮出生于江西瑞昌。1993年8月,20岁不到的他毕业后分配到瑞昌市人民法院工作至今。他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党组成员,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工作、为人低调、与人无争。他从书记员到审判员整整十年时间,十年里他潜心钻研法律知识,用理论指导实际,在办案过程中总结经验。他为人谦虚善于学习,从老法官的言行处事中学习他们的优点,分类处理。他有一个习惯,每天睡觉前都要回顾一遍当天所做的事,哪些方面是做的比较好的哪些方面是处理的不够的,日积月累日臻完善。
从小懂事的他为了给弟弟妹妹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他选择报考江西省司法学校。1993年7月,徐荣亮从中专学校法律专业毕业,8月便分配到瑞昌市人民法院工作。参加工作后他就喜欢上自己的工作,一方面能通过工作向群众宣传所学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他的工作能够化解很多社会矛盾。他认为找到了人生的坐标,能够实现人生的价值。
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他越来越强烈地意识需要提升自己的知识结构,业余时间他潜心学习法律知识,先后通过自学考试完成法学专业的大专和本科课程。自学考试全凭自己学习没有指导教师,但他却执意要选择自学考试。他对身边的人讲,我不能放下我的工作去专门学习,另外我学习法律知识不是追求学历而是对知识的渴求,考试刚好就是检验我学习的效果。1999年,他顺利拿到了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晚上或者周末的休息时间,却常常可以在他的办公室看到他。他不是撰写法律文书,就是钻研法律知识,为了在文书中能够更准确的表述,有时他要查找很多资料。他说,现在我国的法律正在不断的修正完善,这也要在我们的法律文书中体现出来。
经过地震洗礼 完善法官使命
2005年11月26日8时49分,瑞昌发生里氏5.7级地震,是我国东南内陆地区百年不遇的中强地震,据统计,地震造成瑞昌市42万人受灾,32.5万人转移安置,直接经济损失达29亿元。地震发生后,国家民政部常务副部长贾治邦,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回良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后到地震灾区深入到医院、学校、灾民安置点、食品监测站等,转达党中央、国务院对受灾群众的亲切关怀。由民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水利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卫生部、中国地震局、国家扶分办等组成的国家十部委救灾工作组到瑞昌市考察实地察看灾情和转移灾民安置情况,慰问灾区群众,鼓励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身边发生的地震使徐荣亮深刻地感受到灾难的可怕和人间的真情,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亲临灾区对每一个受灾的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鼓舞。作为党员徐荣亮深知不能靠等,他意识到身上的使命感和负责感,他要立即行动起来重建家园、重建法庭,重新投入日常审判工作。
“帐篷法庭”在这次地震中首次被媒体所使用,正是这种顽强的精神鼓舞着灾区人民和全国广大关心灾区的民众。他始终认为,只有精神上强大、富有的人才能更好的帮助别人。此后,凡有地震捐款,徐荣亮总是冲在最前面,他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们经受过地震灾难并接受过援助的人更应该懂得去帮助别人。”
与当事人长幼相称 做群众贴心人
民一庭是法院接待当事人最多又最难的地方。哭哭啼啼的有,怒气冲天的有,携老带幼的有,拄拐杖吊胳膊的有。无论是怎样的,徐荣亮都满面笑容热心接待,一边请坐、一边倒水,倾心细听,和言规劝,耐心解答,平息当事人的怨气、怒气,解除当事人的疑惑和担忧。他热心接待每一位当事人,与他们交朋友。徐荣亮是土生土长的瑞昌人,他爱与当事人长幼相称,拉近与他们的距离,做群众的贴心人。
徐荣亮要求庭里每一位同事都要做到脸带笑容热心接待当事人,一边请当事人坐、一边倒上茶水,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他认为态度决定一切,很多时候当事人情绪就是被一些小事所激化,如果他们在我们这里能够得到尊重、公正、平等地对待那就能更好地进行沟通,从而快速地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2010年4月的一天下午,被告汪爱荣因离婚案不服判决,一边哭一边骂的跑到徐荣亮的办公室。“汪大姐你来了,请坐。”徐荣亮笑着请她就坐,并递上一杯热水,推心置腹地与她沟通。汪爱荣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因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后,法院依法作出的离婚判决。徐荣亮一边耐心细致地给她讲解法律规定,一边了解她的诉愿,两个多小时的沟通,汪爱荣的心结终于被打开。事后徐荣亮又借外出办案之便上门回访,汪爱荣很服判。
平等地与当事人聊天、倾听他们的诉愿与他们交朋友,是徐荣亮一直坚持的工作原则。他还按当地的称呼与当事人长幼相称,使当事人能很快地敞开心扉与他交流。徐荣亮认为准确地了解当事人的内心诉愿才能对症下药,及时处理、化解矛盾。他的这一做法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赞誉,成为群众喜爱的贴心人。
调解优先案结事了 魔术般抚平纷争
徐荣亮是一个有耐性、负责感强、主动、善于同当事人沟通的好法官,他主张调解优先的原则。民一庭常常会接触一些琐碎而复杂的小案,可就是这些小事背后却潜伏着大隐患,处理不好,就会酿成大祸。但是的不管大案小案徐荣亮都一视同仁,他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义不容辞”。正是通过一件件小事践行一个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宗旨。
他很务实,在庭里永远是一个老大哥的形象。作为一庭之长他对人宽容、大度,他认为一起共事要团结、和睦、相互帮助。庭里的案件最先分到他的手里由他来统一分配的,而他却根据本庭法官的办案能力,把简单的案子给经验不太足的新法官办理,总是把“烫手的山芋”留给自己。
徐荣亮对每一件案子都不厌其烦的做调解工作,他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他每次接手案件先自己进行充分地分析,然后分别约见当事人到他的办公室聊天喝茶,像老朋友一样,在聊天中进行调解。
“虽然调解费时费力,但只要用心去做,能收到很好化解矛盾的效果,抚平双方当事人因纷争留下的创伤,我觉得一切都值得。”长期的司法工作实际,让徐荣亮有了很多的感悟。他认为调解是消除双方积怨,化解纠纷的一种最有效的办案方式,通过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分析案情、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和促成当事人和解。当然在调解中,他做到公心、耐心、细心、真诚,不厌其烦,不辞辛苦。他办理的案件都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为继承遗产兄弟多年反目成仇,经他耐心细致调解兄弟冰释前嫌、重修旧好。
说起徐荣亮的调解本事,不管是当事人、律师,还是领导、同事,无不交口称赞。经常有同行缠着向他讨教调解经验,但他总是谦虚地笑笑:“没啥经验,要说有吧那就是多用点心罢了。”
五年来,徐荣亮承办民事案件2000余件。民一庭包括他本人共3位法官,2位其他工作人员,2010年全庭共办理案件近360件,徐荣亮承办72件案件,另担任审判长30件。他所承办72件案件中调解撤诉47件,调撤率达65%。所结案件没有被上级法院或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过。
依法依理 准确断案
经过分析和与当事人的深入接触确定不能调解的案件,徐荣亮立即准备开庭审理。他善于抓住案件的重点,还原事实真相,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准确作出判决。
他在受理一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件中,遇到棘手的问题。一是受害者的两次检查结论不同,如何采信;二是当事人在起诉前达成协议其效率如何界定;三受害人的赔偿标准是按城镇户口还是按农村居民相关标准进行计算残疾赔偿金问题。
徐荣亮经过认真分析很快形成对此案三个焦点问题的意见:原告陈某左侧背部被土墙砖砸伤后,先后得出两种结论,由于后一次检查与前一次检查的部位是同一处,被告没有提出证据证明原告在两次检查期间该部位再次受到伤害,且从医学常识和常理来看,最后原告损伤的检查结论为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是可信的,故对第二次检查结果予以确认。关于当事人在诉前达成协议的效率问题他认为,该协议是原告在第二次伤情诊断之前达成的,显然原告是基于对自己伤情的重大误解,原告在得知真实伤情后,提出新的要求,后又提起诉讼,应视为其对协议提出撤销或变更。原告的这一意思表示,有事实基础,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在受害人的赔偿标准是按城镇户口还是按农村居民相关标准进行计算残疾赔偿金问题让他犯难。经过多次仔细调查徐荣亮认为,虽然原告系城镇户口,但原告从事农业劳动,生活、居住在农村,故原告残疾赔偿金标准应按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计算。所以此案才有城镇户口按农村居民相关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问题。
徐荣亮在分析该案件时仔细研究、还原了案件事实,充分考虑到了被告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和原告的内心期望。该案判决后,原、被告双方服判未上诉。宣判时,原告说“徐法官就像文曲星一样,判得好,判得准,我发自内心服判”。
一心为民促和谐
2011年4月,徐荣亮多次接待了一位来访者。来访者王某,2011年1月底刑满释放回家,虽说是回家但其无家可回。2008年其犯罪被瑞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8年底其在监狱服刑时,其妻起诉与其离婚,经法官调解约定:儿子同其妻一起生活,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王某的一半赠予其子,另一半为其妻所有,出狱后,其不得居住该房屋。
王某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便认为当时调解不公不服该调解,多次找原承办法官质问。该法官现在民一庭工作,徐荣亮了解情况后主动接待王某。徐荣亮要求原承办法官进一步协调该纠纷,由于双方意见不能固定、随意反复变动,原承办法官协调双方矛盾仍然未得到解决。徐荣亮便引导王某依法提出诉讼,法院依法立案后再进行处理。王某情绪激动,表示不要法院处理,由其自己解决。说话间眼露凶光,流露出要报复前妻和原承办法官。徐荣亮义正言辞,并善言相劝。当得知其无钱时,他主动与司法局联系,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免费提供律师,并为其申请免交诉讼费。
考虑到该案的复杂性、特殊性,徐荣亮决定亲自办理该案,组织双方重新进行调解。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基本达成调解意见,但王某前妻却提出要回去商量再说。只好与双方约定下次到庭时间。细心的他见王某在开庭笔录签完字后恼怒离去,直觉告诉他情况不对,他决定留下王某前妻继续做工作,经过再三努力王某前妻终于同意定下该协议。徐荣亮便通知王某的法律援助律师与王某一起返回。后又经过1个多小时的反复沟通,终于双方签定了调解协议。
事后,王某的援助律师称赞徐荣亮心细如针,如果不是及时发现王某的情绪变化可能酿成一场大祸。王某在离开法庭后就守在法院大门外等待其前妻出来,说搞掉其前妻算了。徐荣亮听后思绪良久,由衷感到民事案件无小事,唯有竭力而为之。
徐荣亮是一个生活朴素的人,他淡泊、简单,对衣着和美食都没有什么追求。但他却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挚爱的审判事业中。下班后,大部分人都投入到美好的生活中,但徐荣亮情愿把闲暇的时间用来嚼一嚼啃一啃案子里的每个字、每个细节,他感受到的是乐趣!徐荣亮说:不断地充实自己,不断地探索就会得到无穷的快乐。但他深知,单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希望有更多的热爱法律有识之士人投身到工作中来,中国的法制之路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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