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举办颁奖盛典
法官詹红荔获2011年度法治人物殊荣
周泽民出席并为詹红荔颁奖
2011-12-05 15:22: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伟刚
  “家庭安则社会安,少年强则国强,她以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挽救了一批又一批问题少年,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社会矛盾。法官詹红荔,将少年审判工作延伸到庭前、庭后和庭外,既捍卫了司法公正,又彰显了司法为民。”在今天晚上中央电视台《法治的力量——2011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上,法官詹红荔入选2011年度法治人物,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出席颁奖典礼并为詹红荔颁奖。

  詹红荔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她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来,创造性地总结出了一套对失足少年“贴心贴肝”的“三不”工作原则:庭前三个不开庭、庭中三个不轻易、庭后三个不松手。多年来,她审结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00多件1140多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先后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帮助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工作。她因此被亲切地喻为“法官妈妈”。

  周泽民在为詹红荔颁奖时指出,詹红荔法官是受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委联合表彰的先进典型。她的事迹概括起来说,就是爱民为民、情铸和谐。詹红荔法官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用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她精心化解复杂矛盾,公正审理案件,让当事人信服,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是全国法院干警学习的榜样。

  根据“12·4年度法治人物专家推选委员会”的投票结果,今年的10位年度法治人物中,除“法官妈妈”詹红荔之外,还包括“中国首善”曹德旺、“微公益”救助尘肺病人的网友北京厨子、河北唐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喜兰、首揭地沟油黑链的浙江民警冯伟峰、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醉驾入刑”推动律师施杰、徐州监狱狱警汪家杰、2011最美中国人群体和“免费午餐”爱心群体。

  据了解,2011年度法治人物评选于10月份正式启动,评选标准是推动力、影响力、引领力。此次法治人物评选旨在回望即将过去的2011年,汇聚这一年的社会进步和法治成就,梳理、总结并评价在法治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与群体。年度法治人物的评选引起了全社会的持续关注和热情参与,经过由政府官员、学者专家、媒介精英共同组成的推选委员会的层层讨论,最后推选出了10位年度法治人物。

  今年的《法治的力量——2011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是由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与中央电视台共同主办。从2001年起至今,该专题晚会已连续举办11届。本报作为今年中央电视台《法治的力量——2011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活动合作媒体,对年度法治人物及活动盛况作全面集中报道。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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