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院司法档案考察团赴台交流
2011-12-13 10:47: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先明
应台湾地区司法主管机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负责人率领由国家档案局、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组成的大陆法院司法档案考察团一行8人,于12月5日至10日赴台开展业务交流。台湾地区审判主管机构负责人杨仁寿会见了代表团,双方就两岸司法档案管理特别是两岸对1927至1949年民国时期最高法院判例档案保存、整理和合作等议题进行了工作会谈。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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