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我被震撼了
——谈第一次陪审减刑假释案件之感受
2011-02-18 15:02: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红星 郑军
  减刑、假释案件对于平民百姓来说神秘而陌生,监狱对守法公民来说更是个未知的世界。为增加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利用群众力量感化犯罪分子,河南省焦作市中级法院选拔优秀人民陪审员参与此类案件的庭审。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第一次有幸见证了这一时刻。

  焦作监狱是一所省管监狱,在押犯人大多是重刑犯。在庭审现场,百余名服刑人员端端正正地坐在审判庭内旁听,我作为人民陪审员,怀着激动的心情坐在了审判席上。

  审判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监狱工作人员带上拟减刑、假释的罪犯;监管人员宣读罪犯考核情况及减刑、假释情况;犯罪分子自诉改造表现及认罪情况;管教员宣读拟减刑、假释人员改造立功表现情况;同监舍服刑人员证实拟减刑、假释罪犯服刑表现情况;监察员表述监察意见及对法庭的建议。最后轮到我对罪犯进行法制教育了。

  按照焦作中院对我们培训时的要求,我结合自已的职业特点,从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和结果谈起,告诫他们,处心积虑的盗窃、诈骗,不仅不会让自己和亲人过上富裕的生活反而会失去自由,造成更大的家庭经济损失;一时冲动或一念之差不仅会对被害人及社会造成危害,而且对自己的亲人和家庭造成难以消除的不良影响……一番教育之后,我又对拟减刑、假释罪犯的悔罪表现给予了肯定,鼓励他们积极改造自己,早日和亲人团聚…… 

  庭审整整进行了一个上午,忙碌而充实。最让我震憾的是,我发现这些犯罪分子大多是正值干事创业时期的青壮年,他们多因为自己欠缺法律知识而触犯刑法。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深感自己肩头责任的重大,正如某位哲学家所说,减少一所学校就需要多建一个监狱。

  是的,学校教育对于塑造人的思想至关重要,会影响到人一生的发展。我们现在的社会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学校法制教育相对于经济和人们意识形态的发展较为滞后,个别人急功近利、不记后果。因此在学校教育中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势在必行,这样不仅可以有效的降低社会犯罪率,而且能够挽救那些本该幸福生活的孩子们。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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