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人民陪审员助调解化干戈
2011-11-23 09:40:29
中国法院网讯 (雷绍明 莫秋灵) 11月21日,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邀请人民陪审员董兴嘉参与一起借用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在人民陪审员的积极协助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化解干戈。
此案件中,原告回龙镇洞心寨与被告董某签订使用洞心寨排灌站电动水泵借用合同,约定董某借用原告提供的电动水泵从事灌溉水田工作,并约定被告在完成灌溉水田后需交给原告700元作为水泵的机械磨损费。在签订协议后,原告履行了交付电动水泵义务,但被告在完成灌溉水田后并未如期履行交纳700元的使用费义务,经原告的多次催促,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交纳费用,原告方无奈将被告告上法庭。
回龙法庭受理该案后,邀请人民陪审员董兴嘉参与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与双方当事人谈人之常情,谈利弊关系;办案法官则以法释理,给双方当事人阐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最终,在人民陪审员与主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庭表示愿意交款,一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案件中,原告回龙镇洞心寨与被告董某签订使用洞心寨排灌站电动水泵借用合同,约定董某借用原告提供的电动水泵从事灌溉水田工作,并约定被告在完成灌溉水田后需交给原告700元作为水泵的机械磨损费。在签订协议后,原告履行了交付电动水泵义务,但被告在完成灌溉水田后并未如期履行交纳700元的使用费义务,经原告的多次催促,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交纳费用,原告方无奈将被告告上法庭。
回龙法庭受理该案后,邀请人民陪审员董兴嘉参与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与双方当事人谈人之常情,谈利弊关系;办案法官则以法释理,给双方当事人阐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最终,在人民陪审员与主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庭表示愿意交款,一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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