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专业化陪审实现“双赢”
2011-11-15 11:15: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素虹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长,以此弥补法官专业知识的欠缺,提高参审案件质量,同时实现了“双赢”的目的,在提升人民法院裁判公信力的同时,也提升了陪审员的法律素养。
术有专攻,提升公信
该院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任陪审员的做法,在选任条件中明确要求不同的职业特长,确保入选者技术专长的多样性。在此基础上,建立人民陪审员电子档案库,将每名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关联案件类型、陪审业绩等信息全部录入库中,同时,把全部人民陪审员分成民商、刑事、行政3个小组,各个业务庭可以根据案件类型选择合适的陪审员。
该院民一庭在审理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特意邀请一名具有医学专长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对案件涉及的医学专业知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在这起案件中,70多岁的姚老汉在一家小诊所打吊瓶治疗感冒时突然猝死。经尸检,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原有的心脏病突然发作,司法鉴定机构据此认定诊所应承担10%—15%的责任,死者家属则认为对诊所的责任认定过轻。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庭审答辩阶段当事人争辩十分激烈,直到中午12:30才宣布休庭。陪审员一直认真的旁听直到庭审结束。庭后法官又专门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确保判决更加公平合理。
该案主审法官介绍,医疗事故是较难审理的一类民事案件,经常遇到双方当事人对于鉴定报告确定的责任不服等现象。由于上述问题专业性较强,法官在做出是否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以及最终的判决前,听取作为医学专家的陪审员意见,一方面可以使审判工作更加透明,避免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减少上访或缠诉;另一方面可以使得审判时对事实较容易查清,避免因医学知识不足导致对案件定性不准。
由于人民陪审员具有专业技能以及案外人身份,更容易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在化解矛盾方面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今年7月,胶东镇的许某搭乘二轮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二人发生争执,以至厮打,其中许某将李某的腿部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参加案件审理的陪审员是某中学校医,医学专业出身,具有丰富的医学理论和实践知识。
征得审判长的同意,他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耐心分析李某的实际伤情,从医疗支出、住院时间以及后续治疗需要等出发,明确指出李某的哪些诉讼请求是合理的,哪些不合理,双方对他的分析都十分信服,很快达成调解协议,许某一次性赔偿李某5050元,案件没有开庭就顺利了结。
参与调解,促进和谐
“陪审员同志,真的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日前,在胶州市一家医院里,80多岁的姚老汉对调解案件的陪审员不停地说着谢谢,让在场的几位旁听群众也深受感动。
原来,今年9月,躺在医院病床上、生命垂危的姚老汉起诉自己的大儿子杨某不尽赡养义务,案件的陪审员正好是老人所在的马店镇机关干部。他利用自己了解社情民意、易与当事人沟通等有利条件,很快找出案件的症结所在:杨某对当初分家协议的不满。
针对矛盾所在,陪审员庭后请出与杨某感情极好的本家亲戚,和法官一起做杨某思想工作,通过析法明理,杨某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主动上门看望姚老汉。姚老汉感动地痛哭流涕,并撤回了对儿子的起诉,两母子在法官和陪审员的居中调解下和好如初。
根据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熟悉民情的特点,该院充分发挥他们在调解、监督和联络宣传等方面的优势,让民意有序地融入司法,所参审案件调解率及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84%,真正成为人民法院调解息诉的“行家里手”,最大限度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在一起因排水引发的相邻关系案件中,原告是一对居住在张应镇的老年夫妇,老人声称家中下雨天时常灌水,要求邻居拆除排水管道。担任这起案件陪审员的正好是附近村的村干部,他在送达诉讼文书时,顺便到老人家中勘查,查明老人家排水不畅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地势较低。
为找出一个彻底的解决办法,陪审员当场召集原被告当事人、村委干部和部分群众,摆出问题后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在陪审员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的感召下,双方当事人当着村委干部的面很快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将排水管拆除,由村委会在原、被告房屋西侧挖一条沟以利排水,案件圆满了结。
注重培训,实现“双赢”
该院院长张玉厚说,“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对于应对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加强对法官行使司法权的监督、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人民陪审员更注重以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他们的参与使司法更加贴近老百姓生活,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最大限度实现司法活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院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积极融入“双赢”的理念,一方面发挥人民陪审员技术特长,弥补法官专业知识的不足;另一方面,注重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确保人民陪审员熟悉法律法规,理解法院工作。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技能,该院加大培训力度,采取组织培训、专家授课、旁听观摩庭审、开展疑难案件讨论等形式,提升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尤其在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至少组织陪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更新培训两次以上,在对法院干警进行业务培训的时候,也积极吸纳陪审员参加。
为给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该院设立了陪审员办公室,为陪审员们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同时,向人民陪审员免费赠阅《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司法文件选》等报刊,既让陪审员感到自己是法院的一部分,也帮助他们提高了法律业务水平。
同时,为使陪审员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该院还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建立了工作档案,将他们参加培训、调解、遵守审判纪律、廉洁自律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由陪审员办公室负责统计分析,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术有专攻,提升公信
该院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任陪审员的做法,在选任条件中明确要求不同的职业特长,确保入选者技术专长的多样性。在此基础上,建立人民陪审员电子档案库,将每名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关联案件类型、陪审业绩等信息全部录入库中,同时,把全部人民陪审员分成民商、刑事、行政3个小组,各个业务庭可以根据案件类型选择合适的陪审员。
该院民一庭在审理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特意邀请一名具有医学专长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对案件涉及的医学专业知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在这起案件中,70多岁的姚老汉在一家小诊所打吊瓶治疗感冒时突然猝死。经尸检,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原有的心脏病突然发作,司法鉴定机构据此认定诊所应承担10%—15%的责任,死者家属则认为对诊所的责任认定过轻。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庭审答辩阶段当事人争辩十分激烈,直到中午12:30才宣布休庭。陪审员一直认真的旁听直到庭审结束。庭后法官又专门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确保判决更加公平合理。
该案主审法官介绍,医疗事故是较难审理的一类民事案件,经常遇到双方当事人对于鉴定报告确定的责任不服等现象。由于上述问题专业性较强,法官在做出是否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以及最终的判决前,听取作为医学专家的陪审员意见,一方面可以使审判工作更加透明,避免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减少上访或缠诉;另一方面可以使得审判时对事实较容易查清,避免因医学知识不足导致对案件定性不准。
由于人民陪审员具有专业技能以及案外人身份,更容易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在化解矛盾方面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今年7月,胶东镇的许某搭乘二轮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二人发生争执,以至厮打,其中许某将李某的腿部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参加案件审理的陪审员是某中学校医,医学专业出身,具有丰富的医学理论和实践知识。
征得审判长的同意,他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耐心分析李某的实际伤情,从医疗支出、住院时间以及后续治疗需要等出发,明确指出李某的哪些诉讼请求是合理的,哪些不合理,双方对他的分析都十分信服,很快达成调解协议,许某一次性赔偿李某5050元,案件没有开庭就顺利了结。
参与调解,促进和谐
“陪审员同志,真的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日前,在胶州市一家医院里,80多岁的姚老汉对调解案件的陪审员不停地说着谢谢,让在场的几位旁听群众也深受感动。
原来,今年9月,躺在医院病床上、生命垂危的姚老汉起诉自己的大儿子杨某不尽赡养义务,案件的陪审员正好是老人所在的马店镇机关干部。他利用自己了解社情民意、易与当事人沟通等有利条件,很快找出案件的症结所在:杨某对当初分家协议的不满。
针对矛盾所在,陪审员庭后请出与杨某感情极好的本家亲戚,和法官一起做杨某思想工作,通过析法明理,杨某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主动上门看望姚老汉。姚老汉感动地痛哭流涕,并撤回了对儿子的起诉,两母子在法官和陪审员的居中调解下和好如初。
根据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熟悉民情的特点,该院充分发挥他们在调解、监督和联络宣传等方面的优势,让民意有序地融入司法,所参审案件调解率及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84%,真正成为人民法院调解息诉的“行家里手”,最大限度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在一起因排水引发的相邻关系案件中,原告是一对居住在张应镇的老年夫妇,老人声称家中下雨天时常灌水,要求邻居拆除排水管道。担任这起案件陪审员的正好是附近村的村干部,他在送达诉讼文书时,顺便到老人家中勘查,查明老人家排水不畅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地势较低。
为找出一个彻底的解决办法,陪审员当场召集原被告当事人、村委干部和部分群众,摆出问题后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在陪审员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的感召下,双方当事人当着村委干部的面很快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将排水管拆除,由村委会在原、被告房屋西侧挖一条沟以利排水,案件圆满了结。
注重培训,实现“双赢”
该院院长张玉厚说,“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对于应对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加强对法官行使司法权的监督、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人民陪审员更注重以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他们的参与使司法更加贴近老百姓生活,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最大限度实现司法活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院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积极融入“双赢”的理念,一方面发挥人民陪审员技术特长,弥补法官专业知识的不足;另一方面,注重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确保人民陪审员熟悉法律法规,理解法院工作。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技能,该院加大培训力度,采取组织培训、专家授课、旁听观摩庭审、开展疑难案件讨论等形式,提升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尤其在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至少组织陪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更新培训两次以上,在对法院干警进行业务培训的时候,也积极吸纳陪审员参加。
为给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该院设立了陪审员办公室,为陪审员们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同时,向人民陪审员免费赠阅《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司法文件选》等报刊,既让陪审员感到自己是法院的一部分,也帮助他们提高了法律业务水平。
同时,为使陪审员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该院还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建立了工作档案,将他们参加培训、调解、遵守审判纪律、廉洁自律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由陪审员办公室负责统计分析,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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