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苏树林接见詹红荔
树立新时期人民法官党员干部光辉形象
2011-11-07 08:57: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先明 林栎
11月5日,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苏树林在福州接见了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
詹红荔同志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九年来,始终坚持忠诚履职,公正办案,所审结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推动建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和新生少年融入社会机制,创新了法院、社会、家庭、学校“四位一体”的社会管理模式,被人们称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党员、好法官。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委先后作出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的决定。
孙春兰接见时指出,詹红荔同志是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福建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典型。詹红荔同志九年如一日奋战在少年审判工作岗位上,在帮扶失足少年、秉公办理案件、总结少年审判工作规律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为探索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詹红荔同志是全省广大政法干警中的杰出代表,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优秀楷模,为我们树立起了新时期人民法官、新时期党员干部的光辉形象。
孙春兰强调,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筹备召开省第九次党代会的重要时刻,学习好、弘扬好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意义重大。全省政法干警要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心贴近群众,真情化解纠纷,运用司法程序,全方位、多渠道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向詹红荔同志学习,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福建发展的生动实践,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推进全省各项事业不断前进。
福建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文清,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袁荣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接见时在座。
詹红荔同志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九年来,始终坚持忠诚履职,公正办案,所审结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推动建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和新生少年融入社会机制,创新了法院、社会、家庭、学校“四位一体”的社会管理模式,被人们称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党员、好法官。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委先后作出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的决定。
孙春兰接见时指出,詹红荔同志是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福建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典型。詹红荔同志九年如一日奋战在少年审判工作岗位上,在帮扶失足少年、秉公办理案件、总结少年审判工作规律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为探索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詹红荔同志是全省广大政法干警中的杰出代表,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优秀楷模,为我们树立起了新时期人民法官、新时期党员干部的光辉形象。
孙春兰强调,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筹备召开省第九次党代会的重要时刻,学习好、弘扬好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意义重大。全省政法干警要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心贴近群众,真情化解纠纷,运用司法程序,全方位、多渠道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向詹红荔同志学习,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福建发展的生动实践,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推进全省各项事业不断前进。
福建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文清,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袁荣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接见时在座。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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