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起百姓与政府互信的桥梁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刘雄智
2011-11-03 08:53: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谢伟勇
刘雄智
  刘雄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独立办案三年来,已经审理了行政诉讼案件近两百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两百余件。凭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娴熟的业务技能,他不仅审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征收、印章行政许可、工商举报、房屋异议登记等新型、疑难行政诉讼案件和社会保险、工伤认定等涉及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还审理了包括涉及京沪高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扩、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以及北京市50个重点村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引发的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案件。通过严谨的庭审、耐心的协调、规范的裁判,公正高效地审理了一件件行政案件,不仅做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而且通过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书的形式建议其对不当行为予以改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搭起百姓与政府互信的桥梁

  在刘雄智看来,行政审判不仅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重要的是架起百姓与行政机关互信的桥梁。其实,老百姓都不太愿意同政府打官司,但既然选择通过行政诉讼进行救济,一般之前都同行政机关进行过交涉,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才选择诉讼。刘雄智审理的案件中,不仅注重与当事人的协调谈话工作,还注重与政府机关的协调,努力使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1年原告王某已近十二岁,正在读小学六年级,因各种原而未能取得北京市户籍。原告在起诉中认为其即将升入初中,没有户口就无法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故起诉要求被告某派出所履行为其办理户口登记的法定职责。王某的父母为了孩子户口和入学问题,急得团团转,四处奔波,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法院,期待法院能解决全家面临的最大难题。刘雄智法官深知入学对孩子本身以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意义,他一方面耐心安抚王某父母的激动情绪,一方面积极和行政机关沟通。

  通过对事实的了解,刘雄智考虑该案如果直接审理直至判决,在当事人有可能上诉的情况下,较长的审理期限将直接影响原告王某的初中升学。在认真查阅户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在核实本案相关案情的基础上,刘雄智法官与庭长汇报后积极协调,经与户口管理部门交换意见和沟通协调后,得到大兴公安分局相关领导的重视,在刘雄智法官的积极努力和协调下,即将小升初的原告王某户口很快得以落实。

  7月份,原告父母王久华、王娟拿着已经登有女儿名字的户口本,送来“为了孩子的明天 力促协调彰司法”的锦旗对刘雄智法官表示感谢。原告母亲激动地对刘法官说:“孩子的户口这么快得以落实,不仅为其顺利进入初中学习提供了保障,也让孩子的顾虑得到消除,感谢刘法官的热心相助。”本案的成功协调,为祖国花朵明天的幸福提供了充分保障,更体现了人民法官爱民亲民的情怀。

  刘雄智深知“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的道理,他在审判中深怀爱民之心,追求公正,注重在能动司法中提高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能力。他成功协调宋某诉某住建委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扩拆迁案件,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编写的《20年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暨北京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24周年》予以刊登。三年来,刘雄智法官成功协调的行政诉讼案件50余件,涉及征地拆迁、行政强制拆除、劳动处理、工商处罚、房屋登记等,此外,通过刘雄智法官的法律宣传和耐心讲解,许多败诉的当事人主动放弃上诉权,对他的判决服判息诉,得到了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的双方肯定。

孜孜不倦深入调研结硕果

  来法院之前,刘雄智在中国政法大学就学期间担任全国研究生刊物《研究生法学》的行政法编辑。来到大兴法院之后,刘雄智法官不仅勤恳工作,还不断在实践中学习理论知识,深入调查研究,有效地实现了调研成果的转化。

  刘雄智法官一方面在审判实践中强化理论说理能力,在2011年组织的北京市法院系统裁判文书和司法建议书评比中,刘雄智法官主审并撰写的(2010)大行初字第130号行政判决书荣获2010年度北京市法院行政裁判文书二等奖,同时主审并撰写的《关于林某诉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拆除案给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的司法建议》荣获2010年度北京市法院司法建议二等奖。此外,刘雄智法官参与调研并执笔的《关于行政诉讼中涉及宅基地使用证案件的调研报告》获2007年度北京市法院调研成果优秀奖(参见《审判工作热点问题及对策思路(2007年卷)》法律出版社)。另一方面,通过对司法实践进行理论升华,发表了一批具有一定价值的理论成果,在全国性杂志《人民法院报》上发表了《因越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不产生信赖利益》,编写的案例亦发表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行政诉讼案例研究》中。他撰写的《被法院裁判确定的可期待继承权人具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刊登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中文核心期刊、全国百种重点期刊的《人民司法》,他参与起草的调研报告获2007年度北京市法院系统调研成果优秀奖。

  刘雄智法官的努力敬业和勤于调研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他先后荣获大兴法院2008年度调研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度和201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胸有浩然正气,忠诚矢志不移;壮怀满腔热血,奉法青春壮丽”,刘雄智法官全身心投入到行政审判工作中,努力为社会公正事业竭心尽力,为老百姓和行政机关搭起了互信互助的桥梁。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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