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0.65%
2011-10-31 08:50:19
港口法院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中国法院网讯 (任泺璇)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司法”的工作要求,扩大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人民陪审工作,大大提高了一审案件陪审率,今年1至10月,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70件233人,陪审率达到80.65%,有效发挥了陪审员作为群众“声音”的代表作用和监督作用。
该院专门设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根据审判案件的性质、类型,确定每位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类别,为陪审员参审不同类型的案件提供参考。为每位陪审员建立个人档案,将其参审案件的件数、类型和处理结果、庭审表现等情况记档案,定期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出勤率、庭前准备情况、庭审中所发挥的作用等进行考核。今年以来,该院还切实解决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经费保障问题,按照参加审理每件案件给予35元的补助,并通过年终评先评优等激励机制,逐步完善保障陪审员待遇。
该院专门设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根据审判案件的性质、类型,确定每位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类别,为陪审员参审不同类型的案件提供参考。为每位陪审员建立个人档案,将其参审案件的件数、类型和处理结果、庭审表现等情况记档案,定期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出勤率、庭前准备情况、庭审中所发挥的作用等进行考核。今年以来,该院还切实解决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经费保障问题,按照参加审理每件案件给予35元的补助,并通过年终评先评优等激励机制,逐步完善保障陪审员待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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