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的继续,责任的延伸
——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侯寨法庭副庭长陈唯
2011-10-27 15:18: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爽
教师,指引人类灵魂的方向,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法官,守护人类正义的防线,忠诚法律,惩恶扬善。
他,动作舒缓、语音清晰,说话不徐不急;他,白皙的脸上经常挂着自信的微笑;他,学生们曾经亲切的称呼他为陈老师,当事人则称呼他为陈法官;他,永远给人一种儒雅、博学的印象。他就是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侯寨法庭副庭长——陈唯。史学家坎特罗威茨曾说,世上有三种职业可以有资格穿长袍以表示其尊贵,这就是:法官、教师和学者。12年前毕业与海南大学的他被分配到黄河科技学院,成为了一名法律老师。在学校任教期间,他以身作则、两袖清风、三尺讲台、四季耕耘做了一名传道、授业、解惑者,得到了学生的爱戴和拥护。
2004年2月,怀着对法律的热爱,他通过法官招录考试被二七法院录用,成为了一名法官。历任二七区法院民一庭、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在基层法院平凡的岗位上他认真地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应尽的职责。累计审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2000余件,每年结案率均达到98%以上。连续五年,平均每个工作日审结1起案件,案件的数量、质量、平均审理天数等各类质效指标均位居全院前列。因工作踏实认真,连续四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2008年,并被评为二七区“打击两抢一盗”先进个人。
从教师到法官身份转变信念不变
刚离开学校进入法院的日子,虽然每天的工作对于曾经是教师的陈唯来讲充满了新鲜和刺激,但他的内心深处却依旧对三尺讲台充满着眷恋和不舍,面对着复杂的案子,他常常会担心自己能否胜任法院实质工作。然而一件小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他的想法,也更加坚定了他做一名人民法官的信念。那是他主审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告小陈是一名在学校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暑假期间因没有钱上网,一念之差偷了邻居家的电瓶车。小陈的行为在学校以及同学们中间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审理过程中,他摆出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无论怎么问他都不说话。这时所有人都看焦急万分,而陈唯并没有因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进行宣判,而是根据小陈的情况对他苦苦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小陈放下了思想包袱,基于情节较轻,在积极的调解和小于父母的配合下又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法庭宣布对小于免于刑事处分。原来,法官和教师一样都需要及时去拂拭那些不小心沾染的灰尘的心灵。身为教师,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做为法官,则“厚德才能载法,德正方能法圆”。明白这些后他将更加倍、更勤奋的去热爱法官这个职业。
2010年因工作调整,陈唯到了二七区最偏远的侯寨法庭工作,面对着基层农村工作,他发现自己的法言法语太多,面对当事人很难开展工作。于是细心的陈唯为了拉近和当事人的距离,他放弃了驱车前往的便利条件,骑着自行车奔走在并不熟悉的街道上,往返于田间地头。为了减少当事人对法院的抵触心理,他脱掉制服换上了便装,并学说当地的方言。近两年来,几乎走遍了侯寨的大街小巷,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并耐心听取百姓的意见和建议,将这些意见和建议写在了他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上。回来以后,陈唯将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总结,并根据群众的需要印制了一份份贴近普通老百姓生活的法律宣传资料,利用节假日到乡镇繁华的地段进行发放,同时为他们耐心的讲解法律法条。对于侯寨的刘女士来说,有件让她至今难以忘怀的事情。刘女士因腿疾常年卧床在家,对于行动不便的刘女士来说“出门”这个在其他人看来再平常不过的行为对她来说确难如登天。在处理刘女士与张先生的离婚纠纷案时,了解情况后的陈唯在征得张先生的同意后当即决定将庭开到刘女士家里。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陈唯让和他一起的工作人员着便装上门,并在进入当事人的家中后迅速换上法袍、警服。虽然是在家中开庭,可是法律程序一个都不少,这让双方当事人切实的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谨和严肃。庭审结束后,刘女士的紧紧地拉着陈唯的手感激的说“谢谢,谢谢,谢谢你们!我真没想到法院能考虑到我的困难,将方便送到家里来了”。
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
陈唯经常对身边的同事说 “法官不是败诉者的仇敌,而是胜诉者和败诉者沟通的桥梁”,只有双方矛盾得以化解,社会才能安稳协调。在办案时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要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郑州市某建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他既没有因原告及其家属对法律的无知和误解而气馁,也没有因被告代理人的情绪激动、说话偏激而生气,而是不厌其烦,多次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当天兑现赔偿款65000元,当原告拿到赔偿款时,其家属当场流下了感动的眼泪,连声道歉和致谢。坚持判前释法、判后答疑,重视案件的调解工作,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
今年初,陈唯受理了原告张某等40余人诉郑州某建材公司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因该案的多名原告在起诉前已多次到市政府及市总工会上访,并在诉讼中扬言要赴省进京上访。而被告系因国家政策而被强制关停的企业,亟需良好的外部环境吸引注资继续经营,但因为部分原告等人的非理性阻挠,导致经营举步维艰。双方矛盾一触即发,且恰逢年初省市区“两会”召开期间,对于他来说,案件开庭一判,烫手的山芋即可轻易出手。但因该批案件的处理事关社会稳定及辖区经济发展,陈唯没有轻易下判,而是努力去做双方的沟通和调解工作,不下二十次的往返于原、被告之间,历经将近半年的调解,最终使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工人们领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而企业也赢得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注重质量,强化办案的法律效果
办案不但要有数量,而且还要有质量,要强化办案的法律效果,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他从不曾因案多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放松对办案质量的要求。他常说要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就是要求在处理案件时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公平和效率兼顾。把法治理念和信仰融入到法律实施中,把个人职业素养体现在具体的裁判中,把维护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多年来,在他审理的1600余案件中,每一起案件都努力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决结果公平、公正,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工,他明白一名优秀称职的法官,不是熟背法条的机器、电脑或工匠,不是对号入座的复印机、机械手,他们应该是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哲学智慧的法律运用者,是进行定分止争、守护正义的具体实践者。
法官,守护人类正义的防线,忠诚法律,惩恶扬善。
他,动作舒缓、语音清晰,说话不徐不急;他,白皙的脸上经常挂着自信的微笑;他,学生们曾经亲切的称呼他为陈老师,当事人则称呼他为陈法官;他,永远给人一种儒雅、博学的印象。他就是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侯寨法庭副庭长——陈唯。史学家坎特罗威茨曾说,世上有三种职业可以有资格穿长袍以表示其尊贵,这就是:法官、教师和学者。12年前毕业与海南大学的他被分配到黄河科技学院,成为了一名法律老师。在学校任教期间,他以身作则、两袖清风、三尺讲台、四季耕耘做了一名传道、授业、解惑者,得到了学生的爱戴和拥护。
2004年2月,怀着对法律的热爱,他通过法官招录考试被二七法院录用,成为了一名法官。历任二七区法院民一庭、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在基层法院平凡的岗位上他认真地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应尽的职责。累计审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2000余件,每年结案率均达到98%以上。连续五年,平均每个工作日审结1起案件,案件的数量、质量、平均审理天数等各类质效指标均位居全院前列。因工作踏实认真,连续四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2008年,并被评为二七区“打击两抢一盗”先进个人。
从教师到法官身份转变信念不变
刚离开学校进入法院的日子,虽然每天的工作对于曾经是教师的陈唯来讲充满了新鲜和刺激,但他的内心深处却依旧对三尺讲台充满着眷恋和不舍,面对着复杂的案子,他常常会担心自己能否胜任法院实质工作。然而一件小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他的想法,也更加坚定了他做一名人民法官的信念。那是他主审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告小陈是一名在学校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暑假期间因没有钱上网,一念之差偷了邻居家的电瓶车。小陈的行为在学校以及同学们中间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审理过程中,他摆出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无论怎么问他都不说话。这时所有人都看焦急万分,而陈唯并没有因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进行宣判,而是根据小陈的情况对他苦苦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小陈放下了思想包袱,基于情节较轻,在积极的调解和小于父母的配合下又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法庭宣布对小于免于刑事处分。原来,法官和教师一样都需要及时去拂拭那些不小心沾染的灰尘的心灵。身为教师,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做为法官,则“厚德才能载法,德正方能法圆”。明白这些后他将更加倍、更勤奋的去热爱法官这个职业。
2010年因工作调整,陈唯到了二七区最偏远的侯寨法庭工作,面对着基层农村工作,他发现自己的法言法语太多,面对当事人很难开展工作。于是细心的陈唯为了拉近和当事人的距离,他放弃了驱车前往的便利条件,骑着自行车奔走在并不熟悉的街道上,往返于田间地头。为了减少当事人对法院的抵触心理,他脱掉制服换上了便装,并学说当地的方言。近两年来,几乎走遍了侯寨的大街小巷,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并耐心听取百姓的意见和建议,将这些意见和建议写在了他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上。回来以后,陈唯将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总结,并根据群众的需要印制了一份份贴近普通老百姓生活的法律宣传资料,利用节假日到乡镇繁华的地段进行发放,同时为他们耐心的讲解法律法条。对于侯寨的刘女士来说,有件让她至今难以忘怀的事情。刘女士因腿疾常年卧床在家,对于行动不便的刘女士来说“出门”这个在其他人看来再平常不过的行为对她来说确难如登天。在处理刘女士与张先生的离婚纠纷案时,了解情况后的陈唯在征得张先生的同意后当即决定将庭开到刘女士家里。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陈唯让和他一起的工作人员着便装上门,并在进入当事人的家中后迅速换上法袍、警服。虽然是在家中开庭,可是法律程序一个都不少,这让双方当事人切实的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谨和严肃。庭审结束后,刘女士的紧紧地拉着陈唯的手感激的说“谢谢,谢谢,谢谢你们!我真没想到法院能考虑到我的困难,将方便送到家里来了”。
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
陈唯经常对身边的同事说 “法官不是败诉者的仇敌,而是胜诉者和败诉者沟通的桥梁”,只有双方矛盾得以化解,社会才能安稳协调。在办案时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要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郑州市某建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他既没有因原告及其家属对法律的无知和误解而气馁,也没有因被告代理人的情绪激动、说话偏激而生气,而是不厌其烦,多次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当天兑现赔偿款65000元,当原告拿到赔偿款时,其家属当场流下了感动的眼泪,连声道歉和致谢。坚持判前释法、判后答疑,重视案件的调解工作,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
今年初,陈唯受理了原告张某等40余人诉郑州某建材公司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因该案的多名原告在起诉前已多次到市政府及市总工会上访,并在诉讼中扬言要赴省进京上访。而被告系因国家政策而被强制关停的企业,亟需良好的外部环境吸引注资继续经营,但因为部分原告等人的非理性阻挠,导致经营举步维艰。双方矛盾一触即发,且恰逢年初省市区“两会”召开期间,对于他来说,案件开庭一判,烫手的山芋即可轻易出手。但因该批案件的处理事关社会稳定及辖区经济发展,陈唯没有轻易下判,而是努力去做双方的沟通和调解工作,不下二十次的往返于原、被告之间,历经将近半年的调解,最终使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工人们领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而企业也赢得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注重质量,强化办案的法律效果
办案不但要有数量,而且还要有质量,要强化办案的法律效果,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他从不曾因案多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放松对办案质量的要求。他常说要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就是要求在处理案件时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公平和效率兼顾。把法治理念和信仰融入到法律实施中,把个人职业素养体现在具体的裁判中,把维护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多年来,在他审理的1600余案件中,每一起案件都努力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决结果公平、公正,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工,他明白一名优秀称职的法官,不是熟背法条的机器、电脑或工匠,不是对号入座的复印机、机械手,他们应该是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哲学智慧的法律运用者,是进行定分止争、守护正义的具体实践者。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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