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让“圆桌审判”更温馨
2011-10-27 11:44:24
     中国法院网讯 (欧洪梅 赵继锋)  “黄同学,你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了吗?”“雷老师,我知道错了……”这是一段学生与老师的对话,但这段对话却发生在法院审判庭里。日前,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与陪审员一起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了一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而本次庭审陪审员就是在大新县某中学的雷永刚老师,于是就出现了以上的对话。

  开庭期间,法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和监护人,都围坐在一张大圆桌旁。虽然有庄严的国徽、身穿法袍的法官,但也有和蔼的老师,熟悉亲切的面孔减轻了未成年人的恐惧与抵触心理。而法官严肃的审判方式和陪审员谈心的教育方式相结合,“刚柔并济”,让其在威严但又极其温馨的环境中接受教育,效果较为明显。面对着法官和父母的谆谆教诲、老师亲切鼓励的眼神,黄某泣不成声地说 “你们放心,我会好好改造,出来后遵纪守法,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年来,该院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中,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陪审员与主办法官共同参与案件的庭前走访、开庭审理、判后答疑、案后回访帮教工作。这不仅有利于被告和亲属服判息诉,更有利于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认识到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为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今年1至10月,该院以“圆桌审判”方式开展审理未成年违法犯罪件4件,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4件,陪审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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