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数量 提高质量 拓展职能
北京法院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2011-10-18 14:04:14
中国法院网讯 (刘玉民 张农荣) 10月17日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在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参审率和陪审质量,丰富拓展陪审职能,提升强化陪审能力,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上取得重要突破。
池强要求,要加强管理和考核,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率和陪审质量。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有效的考核制度,在业绩考评中明确陪审率指标,切实提高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数量。抓好 “审前”、“庭审”、“合议”、“宣判”四个环节,提高陪审质量。对人民陪审员与审判长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应当向院庭长汇报,报请审委会研究的,应当邀请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委会。
池强指出,要积极推进陪审员参与矛盾化解和法院管理,着力拓展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能。逐步把陪审员的工作范围扩大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阶段,延伸到立案调解、开庭审理、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公开听证等各个工作环节。更广泛地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管理和执法监督,让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等活动中发挥作用,在法院和社会之间架起理解和信任的桥梁。
池强强调,要强化选任、培训、保障和激励,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能力和水平。做好选任工作,完善和推广专职参审、特邀参审机制,同时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比例。做好培训工作,在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提高人民陪审员解决纠纷的实践能力。要做好保障激励工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办公条件和休息场所。重视人民陪审经费的落实,保障人民陪审员补贴及时发放。
目前,北京市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541人。前三季度,全市法院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结案36669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932件,陪审率40.72%。
池强要求,要加强管理和考核,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率和陪审质量。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有效的考核制度,在业绩考评中明确陪审率指标,切实提高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数量。抓好 “审前”、“庭审”、“合议”、“宣判”四个环节,提高陪审质量。对人民陪审员与审判长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应当向院庭长汇报,报请审委会研究的,应当邀请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委会。
池强指出,要积极推进陪审员参与矛盾化解和法院管理,着力拓展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能。逐步把陪审员的工作范围扩大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阶段,延伸到立案调解、开庭审理、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公开听证等各个工作环节。更广泛地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管理和执法监督,让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等活动中发挥作用,在法院和社会之间架起理解和信任的桥梁。
池强强调,要强化选任、培训、保障和激励,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能力和水平。做好选任工作,完善和推广专职参审、特邀参审机制,同时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比例。做好培训工作,在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提高人民陪审员解决纠纷的实践能力。要做好保障激励工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办公条件和休息场所。重视人民陪审经费的落实,保障人民陪审员补贴及时发放。
目前,北京市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541人。前三季度,全市法院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结案36669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932件,陪审率40.72%。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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