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官
2011-10-08 15:09: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红伟
  一、我眼中的法官

  我的母亲过去是一名法官,从52年一直干到85年退休,可谓是建国以来汝南县的第一代法官,更是少之又少的女法官,我从80年部队退伍,阴差阳错到法院一直到现在也干了31年,从事审判工作也有24个年头,也算是个老法官了。我的家也可以称得上是法官世家,这么多年来,法官是个什么角色,到底是干什么的,我也是一直没有停下来思考,一直没法给自己一个肯定、明确的答案,没法给我自己一个固定不变的答案。原因很多,最大的就是一个——这世界变化太快了,法官也变得太快了,法官随着我们国家的飞速发展变得太快了。

  上小学、上中学的时候,从电影里、戏剧里、小说里、连环画里,我也接触到了法官,那时候的法官是惩恶扬善,能审阴阳的阎王和皇帝,是指着三口铡刀,不畏皇亲国戚的包拯,是明查秋毫、凡事求个水落石出的《十五贯》中的况钟。每当看到凶犯顽徒受到严惩,犯了国法的附马太师被填进铡刀,蒙受了冤屈的平民百姓终得昭雪,我也会感情激动地跟着大人拼命鼓掌,大声叫好。这时我眼里的法官,是一群神奇的人,是朝廷里的大官或掌管一县百姓生杀欲夺大权的县太爷。仔细想想,过去的法官也够忙的。就县太爷一个人,也不分刑事、民事,更没有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审判员,除了全县的各类繁杂事项,还要审理老百姓之间的鸡毛蒜皮、杀人放火之类的案件。更别谈什么行政、执行、司法分离了。但这个时候的法官,无论如何不能称上是法官,连简单意义的法官都不是。所以,那时我在脑海里对法官的形象,也只能是最原始、最初级、最懵懂、最幼稚也最不成形的认识罢了。生长在法院的家属院里,除了从电影、戏剧、画书里的法官,我接触生活中最多法官的就是我的母亲和她的同事,在我的眼里,他们只有两个字可以去形容,那就是普通或平常。就拿母亲来说,每天上班、做饭、洗衣服,督促我们写作业,从来没有在家中听她讲过如何办案、如何审判罪大恶极的坏蛋。平时穿着打扮和满大街走的中年妇女没什么大的区别,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不会把她和曾审判过近万起案件、几百个坏人的女法官联系在一起,母亲也和父亲吵架、拌嘴,也会拿扫帚、巴掌打在不听话的我和姐妹身上,也有生气受委屈哭泣的时候,我真的看不出她和周围的人有什么不一样;同样,母亲的同事,都是些慈祥的叔叔伯伯,慈眉善目,他们一样抽烟喝酒,一样下了班买菜做饭洗衣服。那时我心目中的法官,不是凶神恶煞,俨然和书里、电影里、戏剧里的神明判官包大人不一样,他们就是一群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长辈。他们中有的参加过抗日、解放战争,有的当了几十年法警,执行过上百次、几十次的死刑,有的骑自行车或步行冒着大雪、大雨几百里地去押解死囚,他们是共和国第一代法官,反特巢匪、巩固共和国的基础,保护人民,是他们那一代人的神圣使命,用我的现在的眼光去看,他们绝对谈不上审判业务,与知识型、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差十万八千里,他们更谈不上写调研文章写论文,有的甚至没有最初级的文化,论文化连看大门的小陈、小杨都不如。但他们有的是忠诚、有的是使命、责任感。在那个年代,他们已经是优秀的法官,人民心目中最讲理的人,最能评理的人。人民对他们没有怀疑和质问,有的是敬畏和信任。

  高中毕业当了兵,退役回来后,很偶然到法院当了一名法警,后来转了干、当上了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从法庭到刑庭再到法庭,接触到了老、中、青三代法官,最早接受教育来自水屯法庭的柴治邦、朱鸿彦两位庭长,这一时期的法官百分之九十九的来自于军转干部和战士。他们的言谈举止,全身充满着农村大叔的憨厚与朴实,听他审理、调解,就象在乡间地头促松膝长谈,语言朴实无华,不见得有什么法言法语,更没有艰难难懂的法条,但咱们的老百姓就是信,就是服,就是听得懂、信得过。可以说在改革开放之前的基层法院的法官中,他们是一个缩影、代表。

  八十年代中期,随着改革开放,法律体制的恢复和建立,院里分进了一批又一批法律科班出身的中专生,这些系统学习过法律的人可以说给这些靠经验办案的老法官,注入了新的执法理念和新的审判思维方式,开启了现代执法理念的先河。

  二、梦想当一名法官

  进入法院工作,从一名法警到一名书记员,整天从事的是提、押、传、带、做记录,过去法院的人员虽然少,但案子也少,书记员更少,做为书记员,即使是能和法官下乡一块办案,你也只有记录的份,绝没有询问和插话的权力,更不用说坐在审判台上去神气十足地审理案件了。与我们现在的情况那是大不一样,现在是由于案多,有法官资格的人少,所以有没有法官资格都能审理案件,都做为法官使用。而过去的区别是非常大的,规定也是相当严格的。所以我一直梦想有一天我能成为一名堂堂正正的法官。但由于法官的门槛高,加上自己是一名部队复员战士,是职工,不是干部身份,所以想成为法官那是奢望。

  为此,我积极复习文化课,参加电大考试、业大考试,想通过专业考试转干进入法官序列。一九八五年我参加了全省招干的统一考试,正式获得了干部身份。一九八七年也被任命了助理审判员,那一天我亲自主审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徐庭长给我当的书记员,庭审后我邀徐庭长一道回我家吃饭,当我将当审判员审理第一起案件的情况告知退休在家的母亲时,我母亲高兴的说,我们家又出了一名法官,我后继有人了,并破例地给我们炒了四个菜,拿出父亲的好酒慰劳了我们俩。母亲看着我们二人语重心长的说,当法官一定要心直,不能光看领导的眼色行事。要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中间对得起群众。一辈子不能叫人捣脊梁筋。母亲的这番话,一直铭记于心。

  三、我对法官的理解

  八三年严打以后,院里分来了学法律的中专生,专业化越来越强,分工越来越细,我也先后上了法律业大,又上了中南政法的大学本科,书本看了不少,审判业务学了不少,从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走上领导岗位,职务越来越高,权力在别人看来越来越大,管的案件和人也越来越多。可让我迷惘的是,我总觉得案件越来越不会办、不敢办了,我作为一个法官,对法官该怎么当、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官越来越费思量了。

  思来想去,我也逐渐明白了,法官首先应当是普通、平凡的人。为什么这样说?离开了你这个职业、这个职位,你什么都不是。你在位时,可能有人给你送钱送物请吃、请喝,你可能一时飘飘然认为自己了不得,在汝南这个小县城里大小也是个人物,但你想过没有,人家为什么这样做?真的是你的为人、你的品质、你的人格魅力使然吗?如果不是看上你胸前的天平,不是想让你违背良知、违反法律去让天平倾斜,他会那么慷慨大方的?当你真正的退了休,走在大街上,人们包括曾是你办理过的案件胜诉、败诉的当事人,用尊敬的眼光看你、招呼你、招待你时,这才能说明你真的是个“角儿”,才是真正让人尊敬的人。

  但,法官又不能是平凡人、普通人,因为你守护着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你不能把自己的道德、良知、正义、使命、责任混同于一般人,这和上面那句话并不矛盾。别人在大街上吆五喝六,酗酒闯红灯、随地吐痰,你就不可以;别人可以灯红酒绿、歌舞升平。随便出入娱乐场所,你就不可以;别人可以随便发表议论,胡说八道,说三道四,口无遮拦,你就不可以;别人可以做很多很多,你就不可以!为什么,因为你是法官。冯玉祥将军有句名言“当兵即不许升官发财”,我们是法官,即不许干什么呢?我的理解就是在案件上只有“公”没有“私”。但我不想简简单单地这样去套改,至于该怎样理解还清大家三思,自己按照自己的标准去改。

  其次,法官得是个有学问的人,我们不能苛求每个法官都去做学者型、专业型、知识型、复合型的法官精英,截止目前,我们全院一百二十多名同志哪个敢自说是个有学问的人?学无止境、学海无涯,肖扬院长前一段时间说过一句话“法官不能成为法律条款的复印机。”我们做学问、求学问,为的是能办好案件,尽好本职,时代飞速发展我们不学行吗?就我法院而言,真正的法律科班出身的就那么几个人,但他们仍不满足已学的知识,仍在不断学习和进取,这些同志这些不是很好的例证吗?

  但是法官又不能做老学究,钻进象牙塔出不来,尤其基层法院的法官,满口法条、深奥的法理,自己都一知半解,而那些满脚泥巴,一生或许只打过一场官司的老农民怎么能听懂。“对牛谈琴”,过错不在牛,而在谈琴的人。我们用简洁的语言、浅显的道理、亲切和蔼的态度把话说清,尽量让当事人明白我讲话的目的。把事解决好,这就够了。为什么我们的老法官在调解案件时说话当事人家爱听?“话粗理不粗,语短道理深。”如果法官三句话没说完,当事人把矛盾一齐对准了法院、法官,这说话的人就有毛病了。

  法官必须是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我们应当爱憎分明、同情弱者、保护弱者,为权利受到侵害者伸张正义、为无辜蒙冤者洗尽冤屈。处理案件时,我们有时会拍岸而起,有时会为当事人的和解而拍手欢庆。法官绝不是一台裁判机器,但我的喜、怒绝不能表现在当事人面前,更不能体现在案件中。 但法官应该克制自己的感情,不能显示对某一方过分的亲近或疏远,更不能与一方搂肩搭背、称兄道弟,“无情未必真豪杰”。

  我们每个人对于什么是法官,尤其是好法官、成功的法官的答案和标准都各不相同。可能是马锡武、谭彦,也可能是李其宏、宋鱼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衡量标准,不同不值得奇怪,但我们看看无论在戏剧、电影里、连环画里接触的法官,还是在现实生活中身边的法官,当今宣传媒体中的法官,他们可能级别有高低,阶位有大小、年龄分长幼、性别论男女,学历有区别,但他们都有着共同的品性——忠诚、善良、朴实。这同样也应当是每一个法官应当有的基本品质,是法官区别于其他社会主体的根本所在吧!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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