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法院五项举措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
2011-09-29 11:38:19
     中国法院网讯 (屈新福)  今年以来,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45起,其中调解32起,调解率达70%以上。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社会效果较好,无缠诉和涉诉上访情况发生。

  把好入门关,提高人民陪审员整体素质。2010年年底,该院根据工作需要新选任一批人民陪审员。为了适应审判的现实需要,新选任的陪审员多以理工科、医农、金融经济和教育类人才为主,改变了该院陪审人员的知识结构。目前,该院人民陪审员知识结构更加丰富、素质得到了大大地提高。

  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该院在县人大批准任命后即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任前培训,培训形式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任前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岗前集中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庭审观摩的方式潜移默化地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培训结束后还组织测试,要求陪审员考核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切实为做好审判工作奠定了基础。

  建立分类陪审制度。根据陪审员的职业、特长等,分析人民陪审员素质构成,在分配案件时注重发挥其专业特长,使陪审员能够准确把握庭审方向和重点,提高审判质量。

  完善人民陪审员业绩考核制度。为每名陪审员建立起个人陪审业绩档案,将陪审员遵守审判纪律、廉政制度、参加陪审、培训及调解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采取“一审一评”、“一评一档”、“评后定级”、“评中选优”,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质量,激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健全人民陪审员补偿激励机制。落实人民陪审员待遇问题,其出庭一次给予100元报酬及提供陪审员参审的交通保障和其他经济补偿,不让陪审员因为审理案件受到经济损失。年终将根据每位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工作实绩、审判业务、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等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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