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陪审员与法官实现1:1
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提前完成2011年20名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
2011-09-29 11:33:26
中国法院网讯 (陈志龙 林秀) 9月27日,福建省永定县召开了十五届第三十九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过人大常委委员的审议,任免了永定县人民法院提请的55名人民陪审员,其中含增选的20名人民陪审员,并为新增选的20名人民陪审员颁发证书。增选后,永定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总数己达55名,人民陪审员人数与该院法官人数比为1:1,同时也确保了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有一名人民陪审员,达到福建省高院的增选人数要求。至此,福建永定提前完成2011年20名人民陪审员增选的工作。
此次永定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是按照福建高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的,该院于今年7月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公告,同时也在各个基层法庭,各个乡镇均张贴公告,公示了人民陪审员选任的条件、程序,动员符合条件的市民积极参与。报名期限届满后,经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参选的人员近50人,其中有退休干部、教师、工人,也有下岗职工、毕业大学生、机关干部等。经过考核、筛选,通过走访、见面座谈以及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最终择优确定了20名新增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报请永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这新增选的20名人民陪审员中,其中女性占6人,使女人民陪审员人数达到18人, 男性占13人,分别来自机关、企业、乡镇等各个行业,充分体现了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新增20名人民陪审员,充实加强该院人民陪审员队伍力量,该院将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更好地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强化了司法公信、维护了公平正义,进一步丰富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方式,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在调解、执行、信访以及宣传法制、服务群众、沟通民意等工作中的作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此次永定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是按照福建高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的,该院于今年7月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公告,同时也在各个基层法庭,各个乡镇均张贴公告,公示了人民陪审员选任的条件、程序,动员符合条件的市民积极参与。报名期限届满后,经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参选的人员近50人,其中有退休干部、教师、工人,也有下岗职工、毕业大学生、机关干部等。经过考核、筛选,通过走访、见面座谈以及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最终择优确定了20名新增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报请永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这新增选的20名人民陪审员中,其中女性占6人,使女人民陪审员人数达到18人, 男性占13人,分别来自机关、企业、乡镇等各个行业,充分体现了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新增20名人民陪审员,充实加强该院人民陪审员队伍力量,该院将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更好地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强化了司法公信、维护了公平正义,进一步丰富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方式,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在调解、执行、信访以及宣传法制、服务群众、沟通民意等工作中的作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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