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法院邀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审判更公开
2011-09-23 11:38:02
     中国法院网讯 (吕健灵)  近日,一起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案件在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认真聆听了审理经过,对庭审做了详细的记录,并按照庭审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合议。

  近年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十分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贴进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在刑事审判中的参审率,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特有的“地缘”、“人缘”优势,配合法官开展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刑事审判延伸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院根据案件的不同特性,有针对性的选择陪审员,以其专业领域、独立视角与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优势互补,并在开庭前将案情、被告人基本情况、案件社会影响等详细告知陪审员,就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与其进行充分交流,听取陪审员意见,保证了人民陪审员真正全面参与案件的审理。

  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3名人民陪审员参加5起刑事案件的审理,所审结的案件,被告人服判率高,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高,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使得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从而更好地体现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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