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助调离婚案 调和夫妻双双把家还
2011-09-23 11:34:44
中国法院网讯 (罗宗凡 向星州) 9月21日上午,广西凌云县人民法院开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一人民陪审员的助力调解下,一对走到离婚边缘的夫妻和好如初,在调解和好笔录上签字后,夫妻双双把家还。
2009年,原告钟某与被告吴某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后于2011年2月11日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书。婚后双方生育有一男孩,取名吴小某。婚后双方的感情不错,就是有了小孩后,被告经常到村里和县城参与赌钱,整夜不回家,虽经有关人员做过吴某的思想工作,但吴某并没有改正,致使双方矛盾日愈加深。为此,原告钟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认为夫妻俩一起生活虽只有两年,但还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于是决定全力化解双方的矛盾,挽救这个家庭。但在调解过程中,因双方分歧太大,调解均以失败告终。
鉴于男方的家庭情况特殊(父母均为残疾人)和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主审法官决定于9月21日上午对本案再调解一次,并邀请了本院聘请的一名陪审员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陪审员发挥了自己住在基层了解基层情况的特长,分别做起了原、被告的思想工作。他首先对被告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其赌博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开导其作为男人,要主动挑起大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把家庭搞好,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家庭幸福。同时,动员原告看在小孩的面上,能摒弃前嫌,给被告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最终,在陪审员与主审法官的共同配合调解下,被告吴某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向原告钟某道歉,表示以后改掉不良习惯;原告钟某也接受了被告的道歉,愿意与被告和好如被,回家共同生活。
就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几经波折最终调解结案,虽然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能挽救了一个家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2009年,原告钟某与被告吴某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后于2011年2月11日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书。婚后双方生育有一男孩,取名吴小某。婚后双方的感情不错,就是有了小孩后,被告经常到村里和县城参与赌钱,整夜不回家,虽经有关人员做过吴某的思想工作,但吴某并没有改正,致使双方矛盾日愈加深。为此,原告钟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认为夫妻俩一起生活虽只有两年,但还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于是决定全力化解双方的矛盾,挽救这个家庭。但在调解过程中,因双方分歧太大,调解均以失败告终。
鉴于男方的家庭情况特殊(父母均为残疾人)和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主审法官决定于9月21日上午对本案再调解一次,并邀请了本院聘请的一名陪审员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陪审员发挥了自己住在基层了解基层情况的特长,分别做起了原、被告的思想工作。他首先对被告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其赌博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开导其作为男人,要主动挑起大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把家庭搞好,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家庭幸福。同时,动员原告看在小孩的面上,能摒弃前嫌,给被告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最终,在陪审员与主审法官的共同配合调解下,被告吴某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向原告钟某道歉,表示以后改掉不良习惯;原告钟某也接受了被告的道歉,愿意与被告和好如被,回家共同生活。
就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几经波折最终调解结案,虽然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能挽救了一个家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