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陪审员全程参与执行和解
2011-09-20 11:54:42
     中国法院网讯 (李慈文)  以往人们对人民陪审员的印象是在审判席上参与庭审,一般并不参与诉讼的其他程序。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法院在执行一起租赁纠纷案件时,特别邀请陪审员全程参与并主持执行和解,实现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新突破。

  高某和被执行人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8万多元,立案执行后,人民陪审员陆女士参与了执行案件的送达、评议、财产调查等各个阶段,因为陆女士长期从事妇女工作,同为女性的案件双方当事人高某和张某对她所说的话比较信服。合议庭决定,由陆女士“挑大梁”,主持执行和解,陆女士从法律、人情、社会影响等各方面释法析理,分头做高某和张某工作,最终促成两人达成和解,高某同意张某分期支付拖欠的租金。

  天峨县法院今年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规定群体性纠纷、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以及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原则上都将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且陪审工作范围不仅仅包括参与庭审,还扩大至司法鉴定、执行、司法建议、信访答复、判后答疑等各个环节。让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处理,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发挥陪审员“亲民”的优势,通过释法析理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律教育,化解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减少涉诉信访。此次,人民陪审员主持执行和解,是该院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展示司法民主的又一全新尝试。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