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积极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勘察调解工作
2011-09-07 08:59:05
密云陪审员参与案件勘察调解工作
     中国法院网讯 (刘佩 孟娜)  日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溪翁庄法庭在审理一起农村翻建房屋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时,因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便及时吸收当地镇政府和县政协的两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最后,在人民陪审员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循循善诱之下,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遵从法院的最后裁判。

  原告杨某系密云县溪翁庄镇某村村民,因其家房屋年久失修,经溪翁庄镇政府批准,允许其原基翻建。但由于其老房南北地基不正,现在翻建房屋时欲调正房屋朝向,杨某便在宅基地审批的尺寸范围内,将正房北边地基向东扩出十多公分。

  被告王某系杨某东边邻居,认为杨某调正房屋的行为造成其房屋滴水过窄,影响其房屋走水,容易造成房屋倒塌,在杨某施工期间上前阻拦,并将杨某已经砌好的九块水泥板拆除,此事经该村村委会调解未果,杨某诉至密云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并排除妨碍。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孟娜积极走访了村委会及镇综合科,向主管宅基地方面的领导干部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得知原告杨某的老房已经有三十余年,期间并未因地基问题与被告有任何纠纷,但是在办理翻盖办手续时并没有与被告有任何沟通;被告为外来人入住本村,怀疑是受当地人欺负,对立情绪十分严重。在双方当事人人均不肯让步的情况下,孟娜法官决定邀请当地镇政府和政协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现场勘查及调解工作。

  在案件现场,经人民陪审员的指导下,孟娜法官和王少华书记员对老宅基地进行了精确的测量,而后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劝说,并积极为双方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因两位人民陪审员对农村生活了解较多,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遵从法院的最后裁判。

  这样的案件在密云法院管辖区内数不胜数。由于密云法院地处北京市远郊,村镇人口众多,很多风俗俚语为外来的大学生,尤其是没有农村生活经历的大学毕业生所不了解。如山墙、正房、滴水、厢房、待见等俗语。很多青年法官在与当事人谈话、调解、庭审的时候不理解当事人的意思,容易引起当事人的怨愤,激发当事人对法院的反感情绪和对承办法官的不信任,影响案件的顺利开展。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如果吸收当地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不仅有利于青年法官随时向其请教问题,更有利于拉近与当事人的关系,减轻当事人对法院的抵触情绪,便利工作的有效进行。

  为了顺利推进法院工作的展开,密云法院将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运用到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而密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很多来自于人大、政协,有的还曾经担任过乡镇干部,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在密云法院的青年法官因为任职时间短,缺乏工作经验,对密云本地的民风民俗了解甚少,对群众的心理掌握不足的情况下。密云法院充分利用了人民陪审员社会经验丰富、社会威望较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特点,不仅邀请其参与案件的审理,还根据案件的特点适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到案件的现场勘查和调解中来,特别是参与到年轻法官的案件审理和调解中来,不仅使案件调解的效果明显增强,还增长了年轻法官的工作见识、胆识,有利于年轻法官的成长。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