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发挥陪审员优势化解行政纠纷
2011-08-17 13:54:41
     中国法院网讯 (郭庆祥)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在行使审判职能化解行政纠纷过程中,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注意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调解作用,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5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协调促使原告自愿撤诉的案件共34件,撤诉率达75%以上。

  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该院邀请熟悉相关领域情况的陪审员参与审理、协调,协助法官查明案情以及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评估。该院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于群众,熟悉群众心理,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增设人民陪审员释法环节,让人民陪审员用当事人易懂、易信的语言解读法律,息讼止争;合议时,让人民陪审员充分发表意见,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的具体处理行使表决权。

  同时,邀请熟悉相关领域情况的陪审员参与审理,充分发挥其过去长期积累的工作经验和扎实深厚的专业知识,协助法官查明案情以及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评估。通过参审案件,向人民群众现身说法,辩法析理,易被群众接受,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大提高当事人以及公众对法院审判活动的可信度。

  对判决结果不满情绪较强的当事人,陪审员以其生活在基层的便利,及时配合法官开展判后回访工作,陪审员充分利用自己来源于群众,扎身于群众的优势,与当事人拉近距离,进行沟通,通过耐心的说服劝导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真正达到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目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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