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特邀陪审员”亮出关爱名片
2011-07-27 10:58:38
     中国法院网讯 (汪明卓)  “谢谢法官,谢谢陪审员阿姨,要是没有你们,我现在根本就不能再继续学业,是你们让我获得了新生。”7月14日,在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当未成年被告人张某在判决后得知自己还能够重新进入校园学习后,眼中泛着泪花向法官和陪审员道谢。

  张某系株洲某中学高一学生,今年年初刚满16岁。在4月份,年幼无知的他因与几个社会青年一同入室盗窃被捕,并被提起公诉。由于张某系未成年人,芦淞法院专门组成了有“特邀陪审员”参与的合议庭。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来自学校的“特邀陪审员”李阿姨在认真参与案件审理、对张某积极帮教的同时,还与承办法官多次到张某所在的学校了解情况,联系复学等事宜。经过李阿姨和法官的共同努力,张某虽然被判处缓刑,但张某所在的学校同意其复学。

  近年来,芦淞法院为了更好地对未成年犯罪人员开展帮教活动,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专门从学校、妇联、司法局等有关部门邀请了一批具有丰富青少年工作经验的人士担任陪审员,作为“特邀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特邀陪审员”们与法官一道在庭前、庭中、庭后等阶段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还深入未成年被告人所在的学校、社区、村组,帮助其解决后顾之忧,为未成年被告人奉献出了深深关爱之情。2009年以来,“特邀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51件69人次,上门帮教150余人次,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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