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法院“三个侧重”规范陪审促进司法民主
2011-07-21 09:57:16
     中国法院网讯 (程安营)  今年以来,为推动阳光司法,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与日常联络,让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和优势,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和案件调解率均超过去年同期,分别增长6个百分点和8个百分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侧重案件合议。陪而不议是陪审员制度落实的一大弊端,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出现,法院加强了对案件合议的制度化管理,充分保障陪审员对所参审案件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把合议情况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点,同时,不定期抽取案件对陪审员进行回防,有效防止陪审案件走过场流于形式,让人民陪审员树立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正义感,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和监督作用。

  侧重知识培训。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专门工作,针对目前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专业知识欠缺、驾驭庭审能力薄弱、适用法律的技能低的现实状况,法院注重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通过认真培训和庭审观摩,让人民陪审员充分认识到参加审判工作的重要性,杜绝在参与审判活动中出现“审案不断案,合议不发言”或者“重参与,轻审判,判好判坏与己无关”的陪衬现象。

  侧重沟通联络。法院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及时与陪审员沟通联络,理顺相应关系,由法院政治处担负起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职责,包括对人民陪审员的资格审查、证件发放、日常联络、执行职务期间的考勤、陪审案件的指定,业务能力及廉政表现的考察,办案补助的发放等等,为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行职务创造良好的条件。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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