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特邀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1-07-14 10:34:42
中国法院网讯 (袁海鸿) 7月13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针对四件以宿迁韵新有限公司被告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特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使纠纷以当事人调解的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此案中,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被告宿迁韵新有限公司向原告杜建借等四人,分别借款十几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借款期限一年,月息按1%计算。期限届满后,杜建等四人找被告公司要钱,被告以现在资金紧张,还款有点困难,并信誓旦旦的口头保证,等一段时间后有钱了,便将本金及利息偿还。过段时间后,杜建等四人经多次催款,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仍不支付借款。杜建等四人无奈将宿迁韵新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该案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案情,认为该案件以调解的方式来化解双方的矛盾为最佳,遂决定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在调解中,人民陪审员与当事人谈人之常情,谈利弊关系;以法理、法规给当事人合法利益作保障,最终,在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庭表示愿意还款,从而圆满地解决了纠纷。
此案中,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被告宿迁韵新有限公司向原告杜建借等四人,分别借款十几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借款期限一年,月息按1%计算。期限届满后,杜建等四人找被告公司要钱,被告以现在资金紧张,还款有点困难,并信誓旦旦的口头保证,等一段时间后有钱了,便将本金及利息偿还。过段时间后,杜建等四人经多次催款,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仍不支付借款。杜建等四人无奈将宿迁韵新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该案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案情,认为该案件以调解的方式来化解双方的矛盾为最佳,遂决定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在调解中,人民陪审员与当事人谈人之常情,谈利弊关系;以法理、法规给当事人合法利益作保障,最终,在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庭表示愿意还款,从而圆满地解决了纠纷。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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