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下乡办案
2011-07-11 09:25:41
中国法院网讯 (何文光) 7月8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对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下乡办案,共同参与上门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做到案结事了。
近年来,大新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了解群众,善于做调解工作的优势,多次邀请人民陪审员们参与下乡办案,上门调解,使法官专业诉讼调解与陪审员情理调解的优势互补,提高调解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有利于较快较好地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法院推行阳光执法,避免“以劝压调”、“以判压调”等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的现象发生。
人民陪审员参与下乡办案,有利于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能力。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下乡办案、上门调解,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案件审理程序,拓展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眼界和调解技能,提高陪审能力。
近年来,大新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了解群众,善于做调解工作的优势,多次邀请人民陪审员们参与下乡办案,上门调解,使法官专业诉讼调解与陪审员情理调解的优势互补,提高调解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有利于较快较好地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法院推行阳光执法,避免“以劝压调”、“以判压调”等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的现象发生。
人民陪审员参与下乡办案,有利于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能力。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下乡办案、上门调解,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案件审理程序,拓展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眼界和调解技能,提高陪审能力。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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