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法院“三结合”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2011-06-22 16:15:35
     中国法院网讯 (王秋月)  今年,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 ,采取“三结合”的方法,促进法官的法律思维与人民陪审员的社会思维和谐互动,提升人民陪审员陪审的整体素质,提高陪审的工作效率。

  将审判实践与培训学习相结合。选任的三十名人民陪审员都要经过岗前培训、定期培训、专题培训和庭审观摩等形式,重点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基础知识、审判技能和庭审程序等基本知识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

  将参审与参执相结合。除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外,定期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执行工作,提高执行的和解率,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乡土人情的优势,为执行工作出谋划策,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执行难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同时让人民陪审员充分了解法院的各项工作,推进阳光司法。上半年人民陪审员参审、参执案件210多件,其中执行和解案件75件。

  将坐堂审案与巡回审理相结合。在审判工作中,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活动、开展合议、充分发表审判意见外,对部分疑难复杂、需要实地调查的案件,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巡回审判,到田间地头开庭,到居民家中办案,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于人民群众,容易融入到人民群众当中的优势,运用群众能够普遍接受的“乡规民约”、“公序良俗”道德规范等进行劝解,使纠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把案件“揉”掉,促进案件顺利办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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