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著坚守的老法官
——记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张宏胜
2011-06-20 09:40: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波 揭国平
  他是一名基层法院的普通审判员,没有显赫功绩;他是一位民事审判的平凡老法官,没有惊天伟业。但是在过去的25年里,他始终牢记法官的责任与使命,始终坚守在审判工作一线,把满腔热情倾注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用无言的忠诚诠释着一心为民的无悔人生。他就是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张宏胜。

        坚定信仰忠于法律 矢志不渝二十五年

  笔者在采访中,听到大家对张宏胜的各种赞誉:他是一名民事审判的“专家”,金融纠纷的“和事佬”,甘当铺路石的老大哥。

  1956年出生的他,自幼家贫。1974年12月,他积极响应祖国号召,毅然远离了自己的家人与亲友,光荣地加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这一去就是12年。期间,他在广州军区空军某部先后担任排长、副连长、连长和参谋等职,并多次获嘉奖。12年的军旅生涯,12年的刻苦训练,培养了他的坚毅与果敢。转业的时候,他放弃了去大城市工作的机会,回到了老家桃源,并选择了法院。当有人问起为什么要选择待遇很一般的法院来工作时,他说这缘于他幼时的理想——为百姓主持公道,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是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情。

  怀着对法律的信仰,秉着对百姓的热爱,他选择了做一名普通法律人,做一名法院工作者。1986年11月,他来到了桃源县人民法院,从此开始了自己的法官生涯。为了尽快适应法院工作环境,为了尽快胜任审判工作,他申请来到了条件艰苦的剪市法庭工作,从基层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群众工作做起。同时,他利用休息时间自学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并顺利拿到了法律文凭。在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逐步融合的过程中,他也一步一个台阶,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并担任副庭长、庭长等职。

  法庭的办案条件与生活条件都十分艰苦,而且离家比较远,不利于照顾家庭。但是,“法庭工作不仅要有人做,而且意义重大,因为这里与百姓距离最近,与群众贴得最近,更能有效化解纠纷”。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在法庭一呆就是12年,期间有过自己的困惑,有过家人的埋怨,有过朋友的劝解,因为他本可以提前回到机关工作。但是,他最后选择了坚守法庭,选择了扎根基层。他常说,自己法律知识还不够,而广大群众与基层实践便是自己最好的老师。

        心系群众倾心为民 百姓称赞爱民法官

  2011年3月,远在辽宁的大连华氏流体设备有限公司给桃源法院寄来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信中这样写道:“贵院在办理我们与被告这起买卖合同纠纷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为人民秉公办事的优良作风。特别是案件主审法官张宏胜同志,工作认真负责,了解案情认真细致,审理案件秉公执法,表现出了很高的职业素质与业务能力。在此,特向贵院和张宏胜法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原来,今年1月,桃源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就是大连华氏流体设备有限公司,被告是桃源某公司。该案承办法官就是张宏胜。在审理过程中,张宏胜考虑到原告远在大连,来桃源一趟相当不易,如果不尽快办结此案,会大大增加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原告方的诉累。鉴于此,为帮助原告顺利拿到货款,减少经费开销,他决定促成双方调解。案前,他便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调解做好充分准备。案件审理中,他积极地做被告方的工作,多次主动沟通,最终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按约定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将全部货款共10.95万元通过银行从桃源汇至大连。

  在法庭工作期间,虽然处理的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纠纷、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张宏胜都全身心投入,并倾注自己的爱心,努力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他常说:“处理民事纠纷看似容易,但要真正处理好,就必须用心去解决,否则,不但不能解决纠纷,可能还会激化矛盾。”面对辖区群众法律知识淡薄的现实情况,为妥善化解各类纠纷,他不断总结和积累调解经验,经常深入农民家庭、田间地头,或开展法制宣传,或进行耐心调解,或帮助解决难题。山区百姓不远数十里到法庭参加诉讼,来回四五个小时,他自己请当事人吃中餐、给困难群众车费等都是常有的事。与群众接触时间长了,熟知他的人也多了,大家都知晓县法院有位热心肠的法官,并称赞其为“爱民法官”。

        积极投身商事审判 努力化解金融纠纷

  1998年,张宏胜离开了工作12年的剪市法庭,来到了法院机关经济庭(后更名为民二庭)工作。当时正赶上了县里企业转型改制的高峰时期。被誉为桃源工业强镇的陬市,先后有多家企业纷纷申请破产还债,如何安置数以百计的下岗职工,成了政府和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如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也以不同的形式进入到了司法程序。法院依法受理了多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时任副庭长的张宏胜主动请缨,挑起了重任。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县域经济良好秩序和社会稳定,他主动走访企业,走访职工代表,深入了解企业现状,了解职工合理诉求,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析法明理,力促和谐。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560余名下岗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无一上访、无一闹事。

  后来,为妥善处理金融纠纷,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桃源法院适时成立了金融合议庭。在选派法官负责金融案件审理时,院党组首先便想到了商事审判经验丰富的张宏胜。他二话没说,立即走马上任。在努力做好诉前调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义务的同时,对庭前调解不成的纠纷,及时立案、快速审理、迅速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管理水平,他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非常注重总结经验,分析金融市场管理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保障全县金融市场有序运行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清正廉洁秉公办案 忠于职守堪当楷模

  “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这是张宏胜多年来一直坚守的信条,他也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一信念。他常说:作为一名法官如果经受不住金钱诱惑、人情的困扰,就不可能保持中立,也不可能公正审理案件。

  在法庭工作期间,辖区许多地方都是山区,加上当时交通不便,法庭也没有交通工具,他上门调解、送达传票等工作许多都是靠徒步几十里山路完成的。为了保持中立立场,也不给当事人增加负担,他很多时候都自带干粮。有时当事人留他在家吃饭,他每每都婉言谢绝。许多质朴的百姓,为感谢法官帮助他们化解了多年的矛盾,特意从大老远把自家的土产品送到了法庭。张宏胜每次都很热情地接待了他们,留他们吃饭,但在临走时,又把礼品原封不动地让他们带回。他经常和庭里的干警说,“老百姓太不容易了,化解纠纷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我们不仅不能接受他们的礼品,更要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2007年初,他被调任简民庭,担任一名普通审判员。在有些地方,许多庭长过了50岁就“退居二线”,不再办理案子,天天看看报纸,或者索性不上班。按照一般人的做法,为法院工作忙碌了几十年的张宏胜,也完全可以享享清福,好好地过自己的半退休生活。但是,他却认为,自己虽然不再担任庭长了,但是审判员这个职务没有被免去,法官的职责与使命还在,不能不负责任地提前退休。加上自己身体还好,几十年的审判工作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此时不为法院工作出点力,不为同事分点责,实在有愧组织的培养。因此,尽管已年过半百,尽管已不在庭长职位,但是他的热情依旧,态度依旧,效率依旧:2008年,共办结民事案件66件;2009年初,回到民二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9件;2010年,共办结各类案件61件,其中执结14件。这样的办案业绩,不仅是老同志中的先进,更是年轻干警的榜样。

  如今,年轻的法官当上了庭长,曾经的学生变成了自己的领导。张宏胜对此看得很开,不仅对组织安排没有异议,而且还认为这是好事、喜事,说明年轻干部在成长,说明自己的学生在进步,说明法院明天有希望。对年轻的领导,他表现出的是尊重与配合,坚持服从统一安排,服从统一管理。

  “在法官岗位一天,我就要尽心一天,就要多为当事人办一点实事,才对得起老党员、老法官的身份”。他认真地说。

  “苍龙日暮还行雨,老树春深更著花。”张宏胜的模范作用,不仅仅影响了整个民二庭,也影响了桃源法院干警,大家都以他为榜样,信仰神圣的法律,牢记自己的使命,践行为民的宗旨,争当人民满意好法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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