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听证
2011-06-07 10:30:29
     中国法院网讯 (董正远 陈庆华)  6月2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南阳法庭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当第三人提出异议后,南阳法庭组织了执行听证,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听证,使该执行案件得以和解执结,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扬。

  据介绍,人民陪审员参加执行听证,增加了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当事人更加了解执行工作的公正性,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自2005年5月1日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以来,该院凡是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听证的案件,86%都得到了成功执结,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