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五年来保持100%
2011-05-31 10:04:01
     中国法院网讯 (喻志强 傅南)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职能,强化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使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近五年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各类案件2000余件,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到100%。

  把好认识关。为提高审判人员对人民陪审员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该院坚持每年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加强了审判人员与人民陪审员的交流与沟通,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对审判工作的了解。并不断总结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动性。

  把好选任关。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在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和案件的数量确定人民陪审员数量后,从社会各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民族中广泛吸收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好,综合能力强,热爱人民陪审事业,能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群众,利用他们来自基层、熟知社情民情的优势,促进社会矛盾调解,使人民陪审员队伍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

  把好管理规范关。该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对人民陪审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常效机制。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调研、培训和考核。建立人民陪审员档案。档案记载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情况、奖惩情况、领取补助情况等。明确每名人民陪审员原则上每年应至少参加审理6件案件,或参加审判活动满10个工作日。三是完善人民陪审员的考核、制约和奖励机制。定期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评内容包括陪审员的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和参加培训情况等,考评结果记入人民陪审员档案。

  把好业务培训关。该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培训计划,采取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和交流座谈等多种方式,组织人民陪审员重点学习审判制度、审判纪律、职业操守、司法礼仪、宪法和法律体系、民事、刑事、行政基本法律和诉讼法律制度,帮助人民陪审员掌握诉讼程序;从业务庭室挑选审判经验丰富,理论功底较好的资深法官,定期为人民陪审员集中授课,为人民陪审员答疑解惑,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理论和实践能力;不定期向人民陪审员赠送法律业务书籍,帮助人民陪审员强化法律知识和法律涵养,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把好庭审关。该院要求各审执业务庭室要按照《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和庭室百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科学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并提前通知人民陪审员做好陪审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承办法官应当尊重和维护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权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同时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使人民陪审员在审理、调解过程中,较好地发挥了的其独特作用,坚决排除以往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状况,体现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风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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