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法官”参审记
2011-05-17 09:45: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先超
  5月11日下午3点整,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一起行政诉讼案准时开庭。与以往不同的是,庄严的审判台上端坐着一位未穿法袍的“法官”。

  金某诉某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是该院首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的行政诉讼案件。

  介绍合议庭组成人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提起诉讼,被告答辩……法庭审理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第一次参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竹山县潘口乡综治办主任范传华边听当事人的陈述,边查看证据,时而动笔记录,时而提出问题。16点10分,合议庭宣布休庭。

  “范主任多年从事综治民调工作,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处矛盾经验,且为人正派、亲和力强,容易取得群众信任,他的这些优势都有利于开展案件协调工作。”审判长周勇在休庭时将范传华向笔者做了简要介绍。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推进司法民主、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方式。”周勇接着说,“陪审员参审案件,既能零距离监督审判工作,提高司法民主程度,又能体现司法公开,增强审判透明度,对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谐行政管理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休庭10分钟后,法庭审理继续开始。双方当事人展开激烈的辩论。16时57分,在庭审协调无果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我在起诉时曾担心法院会官官相卫,对官司没抱多大希望。但今天法官既给了我充分的发言时间,又指导我举证、质证,范陪审员还几次让我阐清关键问题,详细记录我的发言,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原告金某在庭审结束后向笔者表示。

  笔者借机要来范传华手上的记录本,在长达5页的笔记上,记满了庭前阅卷、开庭步骤、当事人诉辩观点等内容,一些地方还画上了双重线和着重符号。“我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参审的,”对此,范传华解释道,“过几天就要合议案件,还要进行判前协调,我的言行代表法院形象,影响裁判结果,我必须尽快弄懂这些疑虑问题,吃透相关法律。”

  范传华表示:“参审案件既是职责,更是荣誉。我虽然不是法官,但与法官拥有相同的执法权力。端起一碗水易,端平一碗水难。今后要加强学习,认真参审,依法履职,努力做到中立审判、廉洁办案、公正司法,当一名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作者单位: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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