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发挥陪审功效 努力实现多赢
2011-05-10 10:21: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 (如东法宣)  近日,当某市政公司职工代表从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顾一平手中接过判决书,看到该公司改制后117名职工的股权被确认时说:“有这样具有公信力和平民化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近年来,出于“公信力”和“平民化”的多重考虑,该院挑选了一批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文化程度的社会各阶层人员,经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他们的参审案件也由刑事案件审判逐步延伸至民商事案件。

  由于挑选人民陪审条件的严格,确保了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不当陪衬当陪审。今年1月在审理李某聚众斗殴一案时,人民陪审员孙九梅通过对案情的充分分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被告人虽然伤害了他人,但不是蓄意伤人,犯罪情节一般,而且被告人是在被害人先动手打人的前提下殴打被害人致伤的,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加上被告人以前干过保安,无违法犯罪记录,对维护社会治安也作过一些工作,可给予从轻处罚,判处缓刑。合议庭采纳了他的意见。人民陪审员成了担负道义的“裁判员”。

  不断创新人民陪审员监督机制,是如东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又一亮点。今年,该院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监督。陪审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份案卷,小到错别字,大到法律规范的运用,共发现问题5处。该院及时将其案卷评查结果通过局域网公布,在院内引起一定反响。通过参与庭审评议和案卷质量评查,人民陪审员积极地向法院提出建议3条,均被采纳,对于促进审判和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推动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案说法、宣传法律、老百姓更容易接受的作用,如东法院主动搭台,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让人民陪审员唱“主角”,放手让陪审员做未成年人的思想工作,消除他们的心理阴霾。人民陪审员赵月峰是一名教师,在参与审理江某盗窃一案时,发现两被告人刚刚成年,涉世不深,心理上比较幼稚。在审判结束后,征得审判长同意,赵月峰把两被告人留在法庭上给他们上了几十分钟的法制教育课。他从人生观、价值观、犯罪的后果、将来的前途等对两个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教育,通过教育,两被告人心理受到了触动,痛哭流涕,表示认真伏法,好好接受改造,将来重新做人。

  在如东法院,人民陪审员不只参与庭审,在诉讼的过程中,他们还结合案件的具体特点,按照“调判结合”的原则,展开调解工作,只要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对公平公正有利,对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人民陪审员随时参与调解。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判案件328件,调解矛盾纠纷445起,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多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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