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11年成都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法官公告
2011-05-06 14:46: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根据成都市法院系统人员编制现状及工作需要,经成都市委编制委员会同意,现就2011年成都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法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在职公务员(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除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曾经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2年以上的其他政法机关在职公务员。

    上述人员报考时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②具有法官、检察官身份;或虽不具有法官、检察官身份,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法院、检察院公务员;或现已调离法院到其他政法机关工作,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曾经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2年以上的公务员;

    报考成都中院信息化工作岗位,须是法院在职公务员,且具有2年以上法院信息化工作经历;

    ③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学历条件:

    ①报考成都中院法官岗位需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法律(法学)硕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法律专业本科;

    报考成都中院信息化工作岗位需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计算机(或类似学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②报考基层法院法官岗位需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

    男性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女性3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

    4、特别优秀标准(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担任中、基层法院副庭长(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的;

    ②近三年年度考核两次以上优秀等次或立功的;

    ③近三年获得过全国学术论文三等奖以上的;

    ④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办案能手”或“优秀法官”称号的。

    二、遴选名额

    1、成都中院20名(其中法官岗位18名,信息化工作岗位2名);

    2、基层法院60名(均为法官岗位):

    ① 崇州市人民法院8名;

    ② 金牛区、成华区人民法院各6名;

    ③ 锦江区、青羊区人民法院各5名;

    ④ 新津县人民法院4名;

    ⑤ 彭州市、大邑县、蒲江县人民法院各3名;

    ⑥ 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人民法院各2名;

    ⑦ 邛崃市人民法院1名;

    以上共计80名。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即要求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按遴选计划总数计算达到开考比例即可开考,不要求每个法院均达到开考比例要求。

    四、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遴选优秀法官公告。公告在中国法院网(网址:www.chinacourt.org)、四川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cpta.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com)、成都组工网(网址:http://cdzzb.chengdu.gov.cn)、成都法院网(网址:http://cdfy.chinacourt.org)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程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9日-24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选择报考单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参加此次法官遴选的具体法院,选择其中一个法院报名,如愿意服从调剂,应在相应栏目内注明。

    ②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法院系统遴选优秀法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成都市法院系统遴选优秀法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2、网上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1年5月11日-25日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5月26日-5月28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法官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实务,命题形式主要为案例分析和法律文书写作;信息化工作岗位笔试内容为计算机相关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29日上午(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6月9日公布,考生可通过网站进行查询。

    4、笔试成绩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2011年6月9日-10日12:00前电话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6月12日在网上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负责。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成都市法院系统遴选优秀法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任单位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考生应提供任职证明文件以供审核。

    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2011年6月16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根据通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经资格复审,遴选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低于1:2的,按实际面试人数2:1的比例确定直接遴选法官人数,不足额遴选计划数通过调剂方式解决。

    面试工作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时间暂定为2011年6月18日(具体以资格复审时通知为准)。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法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调剂

    体检及考察结束后,如某法院因无人报考或遴选计划与实际面试人数之比低于1:2,未能实现足额遴选法官计划数的法院,由成都中院从其他自愿服从调剂的落选人员中按总分高低,征求本人意愿后,统一组织调配。对调剂人员按要求组织体检、考察。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法官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82915336、82915078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责任编辑:漆浩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