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案例、现场三种教学结合
湖南创新人民陪审员培训方式
2011-04-29 08:43: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 妍
  4月2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人民陪审员骨干培训班的120余名学员来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参观并观摩庭审。湖南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在此次培训中,将法官教学、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有机结合,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岳麓区法院作为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作了经验介绍。参训的人民陪审员全程旁听了该院对原告孙某诉被告屈某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互动和省高院法官的庭审点评让学员收获颇丰。大家普遍反映,既能在课堂上聆听资深法官教学,又能来到先进的基层法院现场观摩学习,对于提高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技能,进而提高履职综合能力大有裨益。
责任编辑:张涵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