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法院注重陪审员参审工作
2011-04-21 11:32:21
中国法院网讯 (许凤梅 程梅花)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为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积极性。截止4月20日,该院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1起,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很明显。
该院为解除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使用,保障人民陪审员积极专心参审,该院专门下发了《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奖惩办法及待遇问题。该《办法》保证了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合议庭评议案件时,人民陪审员意见分歧的,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等权利;解决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经费保障问题。人民陪审员因参加陪审员培训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该院参照本地差旅费标准给予补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数每人每案补助30元。另外,对确定为表彰奖励的人民陪审员,法院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所在的单位,争取将其参审工作计入全年工作业绩,建议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表彰。
该院为解除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使用,保障人民陪审员积极专心参审,该院专门下发了《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奖惩办法及待遇问题。该《办法》保证了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合议庭评议案件时,人民陪审员意见分歧的,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等权利;解决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经费保障问题。人民陪审员因参加陪审员培训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该院参照本地差旅费标准给予补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数每人每案补助30元。另外,对确定为表彰奖励的人民陪审员,法院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所在的单位,争取将其参审工作计入全年工作业绩,建议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表彰。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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